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中农村人口占比为27.6%,规模达到1.56亿,比上年底增加约1960万人。不过,城乡互联网普及率目前仍存在较大差距,到2012年底,城镇居民中的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约六成,而农村地区目前只有23.7%。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1年开始,互联网在中国农村常住人口中的普及速度开始小幅超越城镇。
在我国急速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互联网的普及已是大势所趋。现在,借助互联网致富的无数个村镇电商平台在全国各地的农村乡镇市场纷纷涌现,农民网商群体正异军突起。在云南,土大姐特产网上商城仅用了3年时间,就把电子商务打造成国内第一网上土特产品销售商城,实现年交易额20亿元,网络特产零售市场占60%的份额;在浙江,丽水遂昌县城区的5万常住人口中(以乡镇农民为主体),集聚了超过1500家网店,年销售总额1.1亿元至1.2亿元。
第九届网商大会,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研究中心联合发布《农产品电子商务白皮书(2012年)》,首次公布农民网商和网店群体情况:近3年来,农民网商与网店总量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农民网商数量从2009年的45万大幅增加到2011年的171万。目前,农村村镇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为209亿元,交易商品数量达到了1862万件。涉农电子商务(涉及农村、农民和农业的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2年仅阿里平台上就完成农产品交易额198.6亿元。
电子商务正在静悄悄地改变着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接受网上支付和现代物流新的流通方式。以往闲散惯了的农民变身网商之后,约有64%是在家里上网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忙得不亦乐乎。山东省嘉祥县黄垓乡村民孟宏伟通过淘宝接到了来自迪拜的千万元大订单,这个只在照片上见过“帆船酒店”的农村人,把村里养殖的500头奶牛、3000只绵羊漂洋过海卖到了迪拜。如今他已年销10万头活牛羊。“没人相信农村里的活牛活羊也能用网络来卖,但我们的客户就是全部来源于网络。农村人如果用上互联网,收获的效益可能比城里人还多。”孟宏伟说。经过几年发展,黄垓乡周边近千家养殖场都加入了网上销售的队伍,牛羊运输与全国各地的300多个运输队达成合作,形成了一条农产品网销产业链。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和涉农电子商务的蓬勃兴起,农村金融的发展应与时俱进,在农民网商的发展中助其一臂之力。因为农民作为农村电子商务最重要的主体,在自下而上应用电子商务时非常需要资金支持。然而,在农村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下形成的关于融资的诸多规定,并不适用于现在农村电子商务的新业态,不利于草根农民网商从农村金融机构那里方便地获得融资支持,尤其是应用电子商务时间不长的农民网商,更受抵押贷款的条件所限。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立足农民网商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创新,在审查贷款时更多借助电子商务交易所形成的可靠的信用记录,从而在保证贷款安全的同时,又能助力农民网商的发展。
有专家建言,我国当前或许应摆脱传统物理网点全覆盖的陈旧思路,大力发展低成本、广覆盖的无网点银行,并合理拓展金融服务的种类,这将是解决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的主流趋势。事实上,我国农村地区“存、贷、汇”等基础金融服务,一直离不开物理网点辐射。2008年主管部门要求空白金融乡镇网点全覆盖,最初主要依靠现有金融机构网点下沉和三类新型农村机构的设立,随后发现效果不佳,便采取全日制物理网点、定时服务物理网点、流动服务车三种模式实现全覆盖。但事实证明,这些方法成本太高、安全性差且服务效果不佳。
2012年7月,中国银监会提出金融服务进社区、阳光信贷、富农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强调在物理网点下沉的同时,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这就进一步拓宽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思路。比如,在农村,银行布放POS机的成本相对较高,农民也面临着一定的应用门槛,相比之下,银行在农村大力发展手机移动支付业务更为可行。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4.2亿,占整体网民规模的74.5%,未来电商移动化趋势将愈加明显。银行在农村大力发展手机移动支付业务,完全可以使银行、运营商、电子商务平台都从中受益:运营商通过这种服务可以锁定一批忠实客户;国家在对农民给予政策照顾、金融机构在为农民提供服务的时候,这些移动支付交易记录又成为有效的证据,方便农民获得资金或者享受政策优惠。
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13年来,经历两次高潮和低谷,目前有两方面问题,正好是银行介入的合理时机。其一是电子商务流程中金融服务的缺失,在交易管理、资金管理、安全与便利性方面,仅仅依靠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服务是不足的,在信贷方面的支持,更是接近于空白,可以说需求强劲而供应缺失,这是银行责无旁贷需要尽早进入的;其二是电子商务近年来交易成本正在逐步提高,银行的进入,能够通过合理优化供应链、适度共享客户资源,达到有效降低全社会电商交易成本的效果。
现阶段,虽然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未来前景广阔。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在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网上订购、支付、交易管理等环节提供金融服务,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