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征求意见稿明确,现榨饮料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杂粮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饮品。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声称为现榨饮料。 意见稿还规定,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做原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据新华社电
时间: 2024-09-20 10: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