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对其处以1.7444亿元罚款,因被质疑“竞价排名”存猫腻,百度这个“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正面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网络领域的一例反垄断调查。
10月31日,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冠珏的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把一册厚达91页16开本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一位官员手中,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
申请书除了建议执法机构对百度涉嫌垄断事实进行调查之外,更建议国家依法对百度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国内首宗网络反垄断调查案
昨天,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他表示:对百度提出反垄断调查的意义主要有两点:首先是,百度利用自身的垄断地位,对中小企业的网站生存构成了威胁,尤其是在金融海啸威胁到实体经济的情形下,危害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网民在上网时搜索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客观的结果,也不是网民想要的结果,而是一种扭曲的商业结果,这也妨碍了公正性。
对于申请的进展,李长青律师表示,已做好长期应对打算,并且将在申请百度垄断调查的同时,研究进行其他起诉的程序。“我将《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送交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调查官员时,也曾问过具体什么时候会有回复;对方回答说到时候会给我电话,不过至今我仍未收到电话与回函。”据李长青介绍,受理的官员表示,这桩案件因为是一宗网络反垄断调查的案件,很多具体的执法细节都还没有确定,因此可能会稍慢一点。
李长青认为,百度涉嫌垄断已经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不过其他个人与公司想要与之对抗,证明这一点都是不容易的。“我们已经做好持久的准备了。对方实力与技术都比一般的网民与用户强大很多。”他表示,一有最新进展就将通知记者,将维权进行到底。
要求百度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李长青表示,这不仅是为了一个公司的利益,而是要建立中国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机制。他在申请书写到:“建议执法机构对百度使用的搜索技术规则和搜索过程进行调查。建议制定搜索技术规范和搜索市场服务规范,强化对搜索引擎服务的管理。在搜索技术规范中,建立国家实时监控制度,要求各搜索引擎使用的搜索技术和搜索过程对国家监管部门透明化,禁止在搜索过程中嵌入针对特定信息的"黑名单"。在搜索市场服务规范中,仿照美国等其他国家的做法,强制付费搜索结果与自然搜索结果分开显示,并优先显示自然搜索结果。”
他还建议,反垄断机构应该责令百度停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杀其他网站的违法行为,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2007年,百度全年营业收入为17.444亿人民币,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对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涉嫌点击欺诈屡遭告
记者调查发现,百度因为竞价排名涉嫌欺诈被起诉已经不是头一遭。在过去的几年间,此类案件不断发生。屡次代理中小企业客户起诉百度竞价排名欺诈的律师张新维告诉记者,“其实百度目前垄断的事实已经十分明显,但是以过去几年间与百度的数次交手来看,中小企业客户在遇到竞价排名欺诈的时候,往往处于一种弱势群体,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息的不对称与举证困难,是中小企业遭遇百度竞价排名欺诈时最大的难题,“其实,在公司规模相差悬殊,而且对方明显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应该适用举证倒置的做法。”他表示,因为这种问题,导致很多中小企业最终都难以承受漫长的司法过程,最终不了了之了。
张新维律师认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导致百度在此类案件中无往不利,即司法管辖权。他认为,百度利用与代理商还有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中,规定管辖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该院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判例模式,他认为:应该允许受害者在全国各地法院起诉,这样使得司法衡量范围更广泛更公平,也客观减少了受害者的诉讼负担。
百度点击欺诈大事记
2006年7月27日365数码网拟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百度,理由是该网站“遭到百度恶意封杀”。365数码网运营总监王阿强表示,在购买竞价排名广告之前,365数码网能够正常的被百度收录,但是在停止广告后,网站域名却不能在百度中搜到。
2006年8月4日北京中北卫科癌症医学研究院等单位代表的抗议者在百度北京总部楼抗议百度“恶意点击欺诈”,称其欺诈行为共骗取他们300多万元。其后,北京中北卫科癌症医学研究院向北京市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百度,状告百度公司竞价排名单方违约涨价、恶意屏蔽、恶意点击,请求法院判决百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2007年5月9日上海大众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百度网站侵犯商标权,请求判令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软件技术分公司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50万元。此案起因:上海市民只要以“大众搬场”为关键词在百度上搜索,得到的近10万条信息中,结果大多是“李鬼”公司。
名词解释
“点击欺诈”是一个针对网络犯罪的每次点击付费广告系统。指为了获得利润或者打击排挤竞争对手,蓄意大量伪造无效的广告点击。
来看另一则相关报道:
据《法制日报》报道,受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冠珏的委托,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10月31日把一册厚达91页16开本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送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一位官员手中,申请对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调查。
据这位官员告诉他,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发生在网络领域的第一例。
在此之前,9月8日,淘宝网“为杜绝不良商家欺诈”,首次向外界宣布屏蔽百度搜索链接,向其公正性提出抗议;9月12日,百度因被披露涉嫌收取300万元保护费屏蔽三鹿奶粉负面新闻,卷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中。
“发难”一场连一场,百度这个“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如何化解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竞价排名引发的纠纷
2007年初,唐山人王冠珏在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办了一个普及医药知识及招商的网站———全民医药网。
为了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全民医药网和百度河北代理商签了一个《竞价排名协议》。
所谓“竞价排名”,就是搜索引擎商推出的一种业务。当用户搜索一些常用词语时,从搜索引擎服务商购买了服务的厂商的名字就会排在搜索的前列。每当用户点击搜索的结果进入厂商的主页时,厂商就要向搜索引擎服务商缴纳一次费用,也就是搜索引擎的广告收入。
全民医药网和百度签订的这个竞价排名,参与时间为2008年3-9月份,金额8.9万元,排位于第3名,点击一次最低价格为0.55元,最高为3.8元。
参与竞价的最初几个月,是全民医药网和百度的蜜月期。全民医药网做的全国厂家招商、招会员,在百度搜索排第一名。
6-8月,全民医药网因为要改版,把竞价支付价格调到最低,异常便开始出现了。
7月5日,全民医药网商务部经理李娟告诉王冠珏,“今天在百度里输入全民医药网的网址,链接一下子突然少了,以前的8万多条信息,只剩下了一个页面4条记录”。
石家庄百度回信:“通常这种变化是正常的,是完全自动的,并不表示会对个别网站进行惩罚。”
可是,到了7月10日,全民医药网的日访问量骤减,从前一日的2961IP骤减为701IP.而后来以2008年7月10日为分界点的前后两个月对比,全民医药网的月访问量从前一个月的88095IP锐减至18340IP,日均访问量从2936IP锐减至611IP,会员已经在网上搜不到全民医药网,网站几乎没人来光顾了。
屏蔽惩罚不合作者?
9月25日,王冠珏在查询谷歌、雅虎对全民医药网的收录情况时,结果分别显示为6690条及3000多条,而其他的包括有道、搜狗,都比百度多。
一些站长告诉他,之前在百度做了竞价排名,如果后来不做,很容易就被百度屏蔽了。
据中搜网的技术专家介绍,所有的搜索结果都可以进行人工干预,所谓屏蔽就是在搜索程序中嵌入针对特定信息的“黑名单”,从而使机器自动不去抓取指定域名的网页,从而实现自己的营销目的。但百度企业市场部总监舒迅曾对“屏蔽”一说断然否认:“百度搜索引擎上是否收录一个网站,与这个网站是否参与百度竞价排名推广没有任何关系。百度收录的中文网站数是全球最多的,但并不承诺收录每一个网站。”
竞价排名屡遭诟病
10月31日,在送往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中,李长青律师认为,百度对其他网站的封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他建议:执法机构责令百度停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封杀其他网站的违法行为,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认为,我国《广告法》第13条早已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而搜索行业的竞价排名未能被明确划归到广告范围,类似搜索引擎这类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问题该如何适用法律,目前尚无定论,“这凸显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
目前,国内对百度的竞价排名虽然诟病颇多,但在制约手段的建立上处于真空状态,缺乏相应的措施。在业界评论家看来,如果国内搜索引擎控制排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裁,总有一天,网络自由也将会沦为资本的附属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