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获悉,该中心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近期受理了23件中文域名仲裁案,其中19件被裁定“转移域名”,即域名投资者涉嫌恶意抢先注册的中文域名均被要求转移给投诉方(权利人),权利人的仲裁胜诉率高达8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博士谭华霖指出,这给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盲目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上述被裁定转移的19例案件中,包括“远洋地产”“美达股份”“碧桂园集团”“南亚塑胶”等在内的中文域名,可以看出这些域名均是知名企业的公司或品牌名称,而其注册者则都不是相关企业本身,有些域名甚至已被挂在网上出价拍卖。
谭华霖认为,根据相关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这种行为一旦被民事权益人提起域名争议、仲裁或诉讼,相关域名都会被裁定转移。
不久前,针对域名行业时有发生的非理性投资域名行为,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专门发布了《关于“树立正确域名价值观
预防非理性投资风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该《通告》强调:“域名的基本价值在于使用”“域名投资不是域名的本质属性,而是由域名使用价值衍生而来,其升值空间与域名使用情况息息相关”,此外,针对广大互联网用户,尤其是部分域名投资者,该《通告》还发出善意提醒“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从事域名投资须谨慎,盲目投资域名的行为不可取。”
据悉,由于中文CN域名在技术上符合多项互联网国际标准,得到了IE7.0、Firefox2.0、Opera等各大主流的浏览器直接支持,此外,在最新的VISTA操作系统也实现了对中文CN域名的全面支持,这意味着,2亿网民无需安装插件即可享受中文CN域名带来的中文上网体验。正是因为中文CN域名应用环境已经非常成熟,各类企业纷纷注册启用中文CN域名。
网舟咨询总经理翟文军提醒域名注册者:只有域名针对“配对”的企业才能产生真实价值,当域名真正是自己的企业所有、并且运用于企业的网络品牌建设、进行网络营销以及市场推广时,才能真正产生出高额的附加价值。此外,翟文军也提醒众多企业,由于中文CN域名具有唯一性,存在着被他人或竞争对手抢先注册的可能性,从而产生企业的网络资源和品牌边缘化,因此企业要提高域名品牌意识,加强自身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