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上周五由北京海淀法院做出判决。据悉,判决书中指出爱帮网复制大众点评网内容构成侵权,并应向后者赔偿2.5万元的经济损失。自2007年年底,大众点评网发现爱帮网未经许可,在其网上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用于商业经营,大众点评网多次要求爱帮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最终将爱帮网告上法庭。2008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要求爱帮网立即停止其使用来源于大众点评网中的内容,并支付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不过在2009年9月,该案二审判定,因大众点评网与网友共同拥有著作权而一审起诉主体有瑕疵、以大众点评网没有汇编权为由推翻了一审结果。但判决又表示,垂直搜索网站对特定行业网站信息的使用,不得对该网站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2010年4月23日,大众点评网第二次起诉爱帮网侵犯其网站著作权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在等待了8个月后,法院终于做出明确判决。海淀法院在判决中表示,点评内容在表现形式上体现了作者的个性、情感、体验的评论、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同时法院明确表示,爱帮网虽作为垂直搜索网站,但未对使用范围、方式、目的做出合理限制,爱帮网上的涉案作品已构成对大众点评网相应作品的实质性替代。而双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爱帮网公司的行为将严重的影响点评网对作品的使用,并将不合理的损害点评网的商业利益。据悉,爱帮网被大众点评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的另一起案件也将在不久后宣判。
时间: 2024-09-20 00: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