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冶讯(实习记者 吕都)8月29日,家住和平街的刘先生在大冶坑头批发了一箱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回家打开包装发现,其中一根火腿肠中有一小块像塑料袋样的异物。刘先生要求厂家对出现问题的同一批次火腿肠做召回处理,并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书面道歉。 刘先生介绍,他是做烧烤生意的,平常买的火腿肠都是双汇牌的。“现在的顾客都很挑剔,一般的火腿肠不吃,所以平常买的都是双汇的,没想到火腿肠里竟然有这种东西。”刘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 8月29日上午,刘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批发部买了一箱双汇火腿肠回家。烧烤生意晚上比较忙,所以他下午就要把火腿肠提前拨开准备好。“呀?这是什么东西啊?”刘先生突然被火腿肠肉中一小块浅蓝色的异物吓到了,他连忙喊来家人观察。起初,刘先生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粘上去的,可越看越不对劲,准备用手掐出来,结果发现还有一部分陷在肉里面。 记者看到,这根双汇王中王火腿肠生产日期为2011年8月13日,包装外观与正常的无差异,肉中有一小块浅蓝色的塑料状异物(如右图),让人感觉很倒胃口。 刘先生与双汇集团联系,双汇火腿肠大冶代理商愿意赔偿3箱同一类型的产品。这一方案遭到刘先生的拒绝。他认为,双汇作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这样草率处理问题有损其品牌形象。“我不需要赔偿,只要厂家对出现问题的同一批次火腿肠做召回处理,并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书面道歉。” 大冶市消费者委员会主任朱立本表示,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不能自认倒霉,这样会使更多消费者的利益受侵犯,要用正当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时间: 2025-01-25 1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