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年1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2月1日起,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有媒体分析认为,此举将对互联网地图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据新华网报道,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2月1日表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基本完成了对目前已知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资质发证工作,截至2012年1月31日,全国共有151家单位获得了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证书,128家单位获得乙级资质证书。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2年2月1日以后,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技术监管,重点监控已经停止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互联网地图服务新形态和新进入互联网地图服务领域的网站。对于无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约谈、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时间: 2024-09-10 11: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