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李东华 通讯员 王治国
一群有着稳定工作和大好前途的公司白领为了爱好,在网上购买仿真枪用于收藏,谁知竟触犯了刑法。经鉴定,这种枪不仅外形与真枪相似,枪口初速可达143米/秒,已具备较强的杀伤力。近日,记者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唐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陶某、张某和葛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军迷购买仿真枪
唐某、陶某、张某和葛某都是军迷,酷爱枪械,且年龄相仿,在车友会认识后,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常在一起聚会交流。
2010年11月,唐某在军事论坛时认识了一名网友,此人是仿真枪的卖家。通过从对方的QQ空间选定型号,再网上付款,唐某先后购买了3支枪用于收藏,其中包括M1911和格洛克仿真手枪,还有一把M4仿真步枪。
这些仿真枪做工精良,拿在手上挺沉,乍一看很像真的。陶某、张某和葛某看了以后很感兴趣,并委托唐某统一订购、收货,先后又买了7支仿真手枪和步枪。
2011年12月5日,根据公安部提供的涉枪线索,浦东警方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唐某等4人抓获,并缴获各类枪支共10枝。
十支枪均有致伤力
M4自动步枪为美军特种部队使用,M1911型手枪设计者是勃朗宁,而格洛克手枪是奥地利国内一系列自动手枪的统称,这些都是军迷梦寐以求的名枪。在网上,这些仿真枪售价不菲,其中M4仿真步枪要价1400元。在唐某等人看来,这些枪只不过是玩具,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从查获情况看,唐某等4人购买的仿真枪使用的都是6mm的BB弹。所谓BB弹,是玩具枪常用的子弹,一般用塑料制成,虽非致命枪弹,但有证据表明发射距离过近,也可能使人致残。
为了了解唐某等买的仿真枪是否有杀伤力,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做了鉴定。结果证明,所有送检枪支完全符合以压缩气体为动力设计原理;这些仿真枪的枪口初速,步枪是每秒113 m/s至143m/s,手枪是 71m/s至84m/s。鉴定结论是,10支枪均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本案主审法官石耀辉表示,我国的《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被告人唐某等4人购买的仿真枪虽与真枪存在区别,但仍具备上述特征,射击后对人体有杀伤力。
法院因此认为,唐某、陶某、张某和葛某买卖枪支,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唐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唐某犯两罪,应予数罪并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分别判处陶某、张某和葛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