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法院一审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杨波 通讯员洪宗健、庞各清)无知少年廖某在“大哥”指使下,在银行自助柜员机上通过加装自制读卡器、针孔摄像器等,企图复制银行卡和窃取密码骗钱,幸好被群众及时发现而报警。近日,三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8周岁的廖某,初中毕业后到广州番禺打工,今年3月,他在网吧上网玩游戏时认识了一位“大哥”。这位“大哥”(另案处理)对廖某很大方,后来这位“大哥”打电话给廖某,问他想不想赚钱,当廖某说想后,这位“大哥”就驾车一辆黑色小车载着4名朋友(均另案处理)一同过来接他。廖某上车后,“大哥”对他说:“我们要到三水去开工,你在外面看着接应,有什么需要再打电话给你,事成后,分钱给你。”廖某随即答应了。 他们开车在三水西南城区内转了几圈后,最终把目标选定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上某家银行的自助柜员机网点。廖某在“大哥”的指示下,和4名同伙分工协作,在自助取款机上加装自制读卡器、针孔摄像器等,企图复制取款人的银行卡,并窃取银行卡密码。 就在他们作案的过程中,有群众发现了他们行为诡异便打电话报了警,公安机关随即将廖某抓获。经查明,廖某等人的行为造成该银行一台自助取款柜员机的读卡器、外观面罩和显示器保护屏的损坏,被损坏的部件共价值人民币7824元。 法庭上,被告人廖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三水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最终,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时间: 2024-11-02 15: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