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的特许经营单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为四个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合同的主体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具体主要包括的内容和条款如下(注意:这是一个作为示例的特许经营合同模式,各个特许人在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下面的叙述略去了合同前的双方名称、地址等确认以及合同结尾的签字确认): (一)合同引言 主要说明的是特许人的特许权内容、声明特许人的商标是已经注册过的合法商标、以及本合同的意图。 (二)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 说明下文中的一些简略词的准确全称,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独占许可”、“特许人的标志”、“特许业务”、“生效日”、“加盟店店长”等。 (三)合同的主体部分 合同内容的主体部分共有二十二条说明,分别是: 第一条 特许授权的内容 说明该特许权的授予对象、内容、时间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续签等事项。 第二条 加盟店的所在地点 说明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与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变更办法、程序、条件等。 第三条 特许费用 主要说明应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的名称、内容、数额、交纳的具体办法以及未交的惩罚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许人单店的经营范围及工作程序、特许人的部分手册目录、加盟设计图及照片
时间: 2024-10-24 12: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