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而治之:小类更易于编写,更易于保证正确、测试和使用。小类更有可能适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应该用这种小类体现简单概念,不要用大杂烩式的类,它们要体现的概念既多又复杂。
设计花哨的大类,是刚开始进行面向对象设计时常犯的典型错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让一个类提供完整和复杂的功能,当然是很诱人的。但是,设计易于组合的更小的、尽量小的类,才是实践中更为成果的方法,这对任何系统都适用,原因为:
1. 小的类只体现了一个概念,粒度层次恰到好处。而巨类则很可能体现了几个不同的概念,使用这样的类将增加他人的脑力消耗。
2. 小的类更易于理解,被人理解和被人重用的可能性也越大。
3. 下的类更易于部署。而巨类必须经常以一个笨重而又不可分的单位来部署。
4. 巨类会削弱封装性。如果类有许多不需要成为成员的成员函数(因为类的私有实现存在不必要的可见性),那么类的私有数据成员将变得与公用变量几乎一样糟糕。
5. 居类通常是因为试图预测和提供完整的问题解决方案而出现的,实践中,这种类从来都没有真正成功过。人们的需求总是在变化的,有事需要更多,有时又想要更少。
6. 巨类更难保证正确和错误安全,因为它们经常要应付多种职责。
时间: 2024-09-29 1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