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静霞 为进一步规范宁夏通信行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促进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水平,宁夏通信管理局依据《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工信部《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制定了《宁夏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办法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施办法详细明确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服务机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IDC、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等)、宁夏互联网协会和NX-CERT的信息报送项目,报送的信息分为事件信息和预警信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的分级规范确定具体的分级规范。 办法要求,信息报送单位遵循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报送单位要制定并完善本单位信息通报机制,明确负责信息通报工作的主管领导和承担信息通报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汇总本单位内部不同部门、不同渠道掌握的网络安全信息。通信管理局建立会商制度,定期通报当前网络安全情况,与相关单位和专家研讨网络安全形势、网络安全问题及其应对策略等。
时间: 2024-11-01 1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