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为加快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建设,国家工商总局计划用3年的时间建成“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全国网监平台,并确定在山东等8省市开展网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近日,山东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全国网监平台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效能。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根据前段监管系统应用情况,提出修改建议,配合省工商局对现有系统进行完善升级。确保系统功能全面,业务流程科学,统计汇总准确,信息传递畅通。充实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数据,将网监业务数据的采集、录入、修正等纳入日常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水平。要及时导入和录入相关数据,完善数据项目,修改错误数据,删除冗余数据,确保系统数据全面、准确、完整、规范。
不断深化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应用。抓好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网络市场巡查,营业执照信息公示,自然人经营者真实合法身份标识、网络执法办案等工作,充分发挥系统的作用,深入推进网监工作开展。建立健全电子证据取证分析系统,解决涉网案件取证难的问题,为网络商品交易案件查办工作提供取证技术支撑,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固化电子证据的能力。认真处理完成总局下发的搜索任务,及时接收总局平台搜索数据,按要求完成数据处理并按时反馈。使用总局搜索引擎开展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要做好基础准备,建立健全本地网络经济户口,调整完善系统功能。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协作、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业务联动体系,理顺案件信息协办反馈及上传下达系统业务关系。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张道前)
时间: 2024-09-21 20: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