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
意见稿)》。工信部对此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请社会各界于2月14日前反馈意见。 办法详细列举了几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或者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无正当理由,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等等。 该办法意见稿还对“弹出窗口”做出了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或其他信息窗口时,应向用户提供关闭或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 同时,对于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中新
时间: 2024-10-23 16: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