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被否逾1年后,鹏翎胶管IPO卷土重来。据证监会公告,今日该公司IPO申请就将上会,不过商报记者注意到,鹏翎胶管在首次上会背后,曾引进了包括保荐人渤海证券直投公司在内的两家股东,均是先签订增资协议再召开股东大会,其引资程序涉嫌违反公司法。 先签增资协议再开股东大会 鹏翎胶管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在IPO被否4个月后,2011年5月21日,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两位特定对象以每股8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770万股。 其中,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入股500万股,自然人孙伟杰入股270万股。 博正投资为鹏翎胶管保荐人渤海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入股后,博正资本持有鹏翎胶管5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9%。 孙伟杰则是杰瑞股份(002353)(002353)的董事长,目前持有该公司26.41%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与另外两名自然人共同控制该公司。 蹊跷的是,鹏翎胶管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就已与两名股东前签订增资协议。据鹏翎胶管招股书披露,2011年4月28日和2011年5月13日,鹏翎胶管分别与孙伟杰、博正投资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共计出资6160万元增资公司新增股份770万股。 显而易见,鹏翎胶管与孙伟杰和博正投资签订认购协议早于股东大会通过时间,且长达三周和一周。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昨日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鹏翎胶管此举已涉嫌违反《公司法》。《公司法》第134条明确规定,公司增资扩股之前,股东大会应当对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事项作出决议。 然而,鹏翎胶管此次增资在未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况下,就已与两名投资者签订了增资协议,属于典型的“先上船后补票”行为。
时间: 2024-08-26 21: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