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赋予“后悔权” 电商新增不退货品类
列“负面清单” 网购不退货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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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松) 新消法上周开始实施,网购“后悔权”让网购有了更多选择。不过,有消费者在退货时发现,除了新消法中规定的4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外,电商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能退货的商品种类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
发现 增“负面清单” 不退货商品增加
“不是可以7日无理由退货吗?退的时候才发现,人家自有一套规定,没辙。”最近网购了不少婴儿用品的“准妈妈”王女士发现,本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商家执行的标准却不一样。
王女士说,自己看到新消法规定有4类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但电商纷纷在此基础上增设“负面清单”,不退货种类翻倍增长。
上午,记者在京东、亚马逊、淘宝、苏宁易购、1号店等多家电商网站查看,发现部分电商自有不能退货商品的清单,除了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许多电商还新增了一些品类。
比如京东商城,美容化妆品、食品饮料、保健用品、母婴用品被不同程度划定在“负面清单”中。
“这些商品属于特殊商品,您如果退回来,我们再销售给其他客户,这对下一个客户也是不安全的。”对于为何扩充不退货范围,京东商城工作人员如此解释。
电商增设“不退货”名单
亚马逊:食品类、美容化妆品类、个护健康类、合约手机、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类商品、售价高于300元的珠宝首饰类商品等
1号店:食用类、贵重类、个人护理类、贴身类、虚拟类等
京东: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等
苏宁易购:虚拟类、代金券、团购、服务类、艺术品及收藏品、奢侈品、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商品、售价高于300元的珠宝首饰类商品、美妆类、食品保健类、宠物类、母婴类、健身器材类等
说法 提前约定不退货 需分类
经常网购、对新消法略有研究的市民何先生说:“新消法规定,可以约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产品。现在电商约定完了,这也不能退,那也不能退,消费者该怎么办?”
他认为,应细化细则,对可退货的商品进行进一步规定,才能避免部分电商“钻空子”。
中消协律师团长邱宝昌表示,按照新消法条款,商家提前约定且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商家不应随意进行约定。
“如果照这样讲,那任何一款商品我都可以提前约定,是不是所有商品都不退货?这样将对消费者造成损害。”邱宝昌认为,商品应按情况进行分类。
“哪些符合条件可以提前约定,哪些不能提前约定。新消法实行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跟进。”他说。文/记者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