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从11月抄见水表开始,在广安城区供区范围内,贯彻执行广安市发改委文件规定的城市供水销售价格政策,上调部分供水价格,每吨涨幅从0.10元至1.50元不等。 公告显示,从2010年1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每吨1.8元调整到1.95元(其中环卫园林用水由每吨1.85元调整到1.95);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价格由每吨2.25元调整到3.25元(其中商业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价格不变);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每吨3.25元调整到4.8元。 广安爱众周五收报8.89元,涨2.18%。(全景网/实习生曹胜杰)
时间: 2024-11-06 07: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