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机构或者个人在互联网上注册的名称,是互联网上企业或机构间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Internet地址中的一项,如假设的一个地址 domain.com
与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的一串容易记忆的字符,由若干个从a到z的26个拉丁字母及0到9的10个阿拉伯数字及“-”、“.”符号构成并按一定的层次和逻辑排列。目前也有一些国家在开发其他语言的域名,如中文域名。域名不仅便于记忆,而且即使在IP地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改变解析对应关系,域名仍可保持不变。
网络是基于TCP/IP协议进行通信和连接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惟一的标识固定的IP地址,以区别在网络上成千上万个用户和计算机。网络在区分所有与之相连的网络和主机时,均采用了一种惟一、通用的地址格式,即每一个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和服务器都被指派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地址。为了保证网络上每台计算机的IP地址的惟一性,用户必须向特定机构申请注册,该机构根据用户单位的网络规模和近期发展计划,分配IP地址。网络中的地址方案分为两套:IP地址系统和域名地址系统。这两套地址系统其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IP地址用二进制数来表示,每个IP地址长32比特,由4个小于256的数字组成,数字之间用点间隔,例如166.111.1.11表示一个IP地址。由于IP地址是数字标识,使用时难以记忆和书写,因此在IP地址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一种符号化的地址方案,来代替数字型的IP地址。每一个符号化的地址都与特定的IP地址对应,这样网络上的资源访问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这个与网络上的数字型IP地址相对应的字符型地址,就被称为域名。
可见域名就是上网单位的名称,是一个通过计算机登上网络的单位在该网中的地址。一个公司如果希望在网络上建立自己的主页,就必须取得一个域名,域名也是由若干部分组成,包括数字和字母。通过该地址,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所需的详细资料 。域名是上网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的重要标识,起着识别作用 ,便于他人识别和检索某一企业 、组织或个人的信息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网络上的资源共享。除了识别功能外,在虚拟环境下,域名还可以起到引导、宣传、代表等作用。
因网络域名的归属产生争议,域名所有者将侵权人及法定代表人梁某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及商业诋毁案作出一审宣判:侵权方赔偿域名所有者人民币6万元。
2003年8月,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通过中国万网注册了域名whamsports.com,依法获得域名所有权。次年5月,戈壁公司授权上海旺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该域名运作“玩家体育”网站。此后,旺腾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市场推广,使该域名获得了非常高的商业价值。
据原告诉称,梁某是被告上海谷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在担任旺腾公司总经理期间,擅自将谷高公司变更为域名管理联系人,此后又将域名从中国万网转移到境外域名注册服务商处,并对域名非法解析,直至2008年1月,输入该域名,进入的都是两被告运作的另一网站上。此外,原告认为被告方在《解放日报》上发表内容不实的律师声明,导致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损害了其商业声誉,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