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等同预缴式消费,供货商“Game over”便难以追讨赔偿!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去年收到逾130宗有关网络游戏投诉,较前年急升53%,追讨金额近80万元(港币 下同)。部分网络游戏收费不菲,香港消委会去年收到136宗有关网络游戏投诉,涉及金额79万多元,主要涉及购买点数卡后迟迟未收货,加装插件后服务受阻等,投诉个案较前年的89宗上升53%。有投诉人钟情某一香港本地供货商提供的网络游戏,过去四年开设20多个账户,以不同角色进行游戏。由于该供货商以“终身任玩”作宣传,但去年突然停止营运,事主有感被欺骗向消委会投诉,追讨金额高达25万元。投诉人赵先生为求在网络游戏内尽快升级,向游戏供货商购买“点数卡”,先后花费1.5万元购买点数升级。但当事主升至132级时,惊觉所得到的防御技能比122级时还要差。他不满游戏物品名不符实,要求退钱被拒,于是向消委会求助。另一投诉人钱小姐以353元购买了一网络游戏的3张点数卡,其后她发现不能够为游戏账户储值,向游戏供货商反映后虽然可储值,但获得的点数又比原本少,遂向消委会求助,其后获供货商全数发还应得点数。孙先生亦是网络游戏公司长期客户,前年开始发现供货商的游戏出现故障及漏洞,致游戏进行时严重失衡,遂多次投诉,一个月后更被供货商封锁,指事主利用游戏漏洞或插件进行游戏,违反规则,但当事人否认,双方谈判不果,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副主席何沛谦表示,网络游戏用储值方法,让用家大洒金钱,他呼吁,消费者参与网络游戏时,避免投放大量金钱,因为供货商随时单方面更改游戏设定、角色配置或道具使用等。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也谓,香港本地网络游戏供货商一旦结业,消费者已难以追讨赔偿,当涉及海外公司时,受区域范围限制,消委会更难介入追讨,呼吁消费者应理性了解游戏细节。
时间: 2024-09-20 19: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