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与*ST新材(600299)分公司无锡树脂厂及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签订《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公司分公司无锡树脂厂及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所有地上的建构筑物(包括机器设备)、水、电设施等地面附着物、地下管线等,收购总价无锡树脂厂为5.71亿元、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为8895.93万元,收购总价款共计6.6亿元。 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及无锡公司实际搬迁进度支付补偿款。 此前,*ST新材下属分公司无锡树脂厂及控股子公司无锡蓝星环氧有限公司被无锡市列为重化工企业,且生产厂区位于无锡市环太湖区域,按照无锡市市区工业布局调整总体目标的要求,无锡市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要求两公司进行搬迁。
时间: 2024-10-16 04: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