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本报报道了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对市民反映的环渤海汽车用品大厦相关商家涉嫌销售填充“黑心棉”一事进行了执法检查,并现场抽取汽车坐垫样品进一步检验。7月11日,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现场抽取的坐垫填充物为纤维制品下脚料,也就是俗称的“黑心棉”,是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加工生活用絮的原料,违反了国家《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对该坐垫进行了检验,检验依据为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检验项目为填充物原料要求、标志标识。标志标识方面共检测了11类15项指标,包括制造者名称、制造者地址、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号型和规格、面料、里料、填充物、安全指标、洗涤方法、使用和贮藏条件与注意事项、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所有指标检测结果均不符合要求。填充物实测结果为“纤维制品下脚料再加工纤维、线头”, 也就是俗称的“黑心棉”。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法制科负责人表示,由于“黑心棉”危害很大,国家《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废旧衣物、医疗垃圾、服装下脚料等材料,严禁用于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在生产中加入了这些东西,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时间: 2024-09-20 18: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