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法院对两起在网上“信口雌黄”而惹出的名誉侵权案作出了判决,侵害他人名誉者被追究了民事赔偿责任。 女孩张某听信传言,于去年10月间在一网站上发布点评,称沪上一家知名饭店最近被
查出使用地沟油,罚了几十万元!该饭店的经营受到了重大影响,为挽回声誉、澄清事实,饭店委托相关部门对自己所用油品进行鉴定,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合格。随后,该饭店把女孩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万元。受理该案的上海松江区法院主持了调解,女孩张某同意赔偿5000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无独有偶,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陈小姐离开了工作近两年的单位。一星期后,朋友向她传来信息,说公司局域网上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内容为她因偷窃被抓,提醒各门店注意防盗,并贴出她的照片。陈小姐拿着截屏资料赶到公司交涉。经查证,因公司收到一个员工提供的失实信息,未经核实,就以为陈小姐真的在行窃时被抓,就在网上发布了这个“重要通知”。 虽然公司因自己的失误,再三向陈小姐表示歉意,并请她回单位工作,但她为维护自己清白向上海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被告公司的过错程度,法院在判决中确定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万元;同时确认原告为维权付出了律师费和查询费共计5044元,根据侵权损害赔偿的填平原则,判决被告应赔偿给原告这笔费用。 本报记者 徐亢美 通讯员 陆珺怡 章伟聪
时间: 2024-07-31 1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