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创业邦,作者为@周鸿祎 ,雷锋网有删节。周鸿祎表示,在中国大公司被崇拜,创业者被看作捣乱者、破坏者。并自称是互联网界犯错、挨骂最多的人,经历了很多失败,才有了一些真实感受,并在此文中分享给创业者。
我唯一能自吹的地方,就是本人在互联网里可能犯的错最多,挨的骂最多,然后也经历了很多失败,所以这样才有一些真实的感受。
AMD和ARM都在挑战英特尔,为何下场不同
真正的颠覆不是敲锣打鼓到来的,而是以你我都意识不到的方式逐渐地渗透和改变。当你分析案例的时候,一定要回到历史的最前面,看它刚开始时的样子。每个产品刚开始时,只要一个点就足够了,就用这个点去打动用户。
举一个经典的例子。英特尔有两个对手,其中一个是AMD。AMD跟英特尔打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衰败?因为它完全按照英特尔的">游戏规则在玩。英特尔的游戏规则是比谁的计算能力更强,比谁的核更多,带来的结果就是比谁的温度更高,比谁的主屏更大,所以AMD就这么被玩残了。但是另一家公司恰恰从8201.html">产品体验和商业模式上颠覆了英特尔,这就是ARM。从产品体验上来说,它跟英特尔反着走,比的不是计算能力,而是便宜、低功耗。只要把这两点做到极致,英特尔就会非常痛苦。
大佬看不起你的产品?
那么恭喜你!
我最近经常讲上市的YY。其实YY最早的时候,或者360最早的时候,如果腾讯觉得这事儿不对,马上组织一票人也去做,那大家就真没机会了。之所以能够做起来,还是因为巨头给了你至少3年~4年的空白期。等你成气候了,巨头再来绞杀你,难度已经大了很多。
所以有时候我感慨,你做的事不被人看好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真的做了一件特二的事,另一种是大家都看不懂,这说明你做的事有可能是件很牛的事。所以不要在刚开始就追求产品的完美,我们这个行业里有太多的产品做得不咸不淡,要追求在一个点上像尖刀一样能够解决用户的问题,让用户有特别强烈的感受。
别玩概念
我特别不喜欢玩概念。虽然有时候在一些讲话中也不得不用,比如说O2O。行业里这种词儿太多了,但是这种词儿都是马后炮式的总结,用户永远不懂。
微信的张小龙跟我诉过一个苦。他说你知道我最大的对手是谁吗?根本不是米聊,米聊是小菜一碟,早就把他们消灭了。他说,我最大的对手是腾讯内部的手机QQ,我们就是为了争口气。实际上,手机QQ团队用的资源比他们多很多,但手机QQ团队犯的错误是他们是把PC端的QQ变成手机版,不断地在做很多小东西,但根本没有结合手机的特点,比如说传感器、定位,也没有从用户的角度去做。微信实际上是对短信和彩信,甚至是对传统的话音业务的颠覆,从体验到商业模式的颠覆。
微信最后能成功,不在于说它是一个IM,也不在于有什么概念,而是真的在一些点上抓到了用户的心。
把自己切换到“二傻子模式”
你要像我一样,快速切换到小白模式,或者叫二傻子模式。我们公司的员工做出产品后高高兴兴来找我,会经常被我骂。他们都觉得很委屈,我说你不用委屈,你这个产品做得再难用,总归还是自家产品,作为理性CEO的周鸿祎能谅解,但作为小白用户的周鸿祎不能谅解。
腾讯的QQ是很成功的产品,可是你有没有用过最早版的OICQ?它的界面好吗?很土。所以很长时间里,用QQ的人都不好意思,都是屌丝用户,高富帅、白富美都是用MSN。但是QQ为什么有强大的生命力?还是那句话,界面不是最核心的东西,最核心的是它满足了用户找朋友、交流的需求。
中国崇尚成王败寇的文化,所以我们总是对大公司比较崇拜,看不上创业者。小公司挑战大公司,在美国被认为是非常正当的,但在中国往往被认为是Trouble Maker、搅局者、捣乱者、破坏之王。很多人以为我是故意要破坏谁,其实我认为,任何破坏商业模式、颠覆巨头的举动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你一定能给消费者创造价值。如果你不能给消费者创造价值,只是为了破坏而破坏,那么这种破坏不会产生任何杀伤力,也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