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正针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在工商内部征求
意见,根据该办法,个人开网店须实名注册,但并非所有的网店都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注册不搞“一刀切” 记者从工商内部人士处证实,根据办法,个人开办网店,应向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申请实名注册,如果具备登记注册条件,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根据该条款,并非所有网店“一刀切”都要到工商部门注册,但到底哪些网站需要注册,办法并没有详细说明。 办法同时规定,网站要对网店开办者的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注册。 交易票据可做投诉依据 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网店可以以电子化的形式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而且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今后,消费者如果在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就可以凭借电子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 办法还鼓励网站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并以协议的形式与网店进行约定。如果网店和网站违反了这些规定又不改正的,最高可罚款3万元。 两地工商均可监管 之前网上购物发生纠纷时,由于网站不在管辖范围,导致工商部门监管很困难。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可由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监管,如果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违法网店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监管和查处。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士昨日表示,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办法”的最后条款还没有确定,因此出台的时间目前还没有确定。
时间: 2024-11-01 16: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