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网站12月16日报道】题:美国在数字领域的首次重大失败
在刚刚于迪拜结束的国际电信联盟大会上,美国及其盟国被策略性地打败了。国际电信联盟大会具有很高的技术性,也许这就是科技博客以外的媒体很少关注它的原因。但这次会议的结果值得关注: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的大多数国家赞成一项赋予政府监管本国互联网访问路径的新权力的条约。
上周的一天晚上,这些国家在迪拜就在">互联网领域赋予国家新权力的条约草案进行了投票。
投票结果是89个国家赞成,55个反对。投赞成票的大多数国家包括俄罗斯、中国、阿拉伯各国、伊朗和非洲大部分国家。根据国际电信联盟的规定,条约将于2015年在这些国家生效。
条约将监管范围扩大到互联网公司,而不仅仅是电信公司。条约称:“各国政府都应该在国际互联网管理中发挥同等作用、承担同等责任。”
【路透社旧金山12月17日电】美国官员和业界领袖说,美国拒绝接受国际电信联盟最新条约中有关互联网的哪怕是温和的表述,并游说几十个国家拒绝签署条约。
越来越多的国家担心基于互联网的战争、国际网络犯罪以及国内持不同政见者利用“推特”和“脸谱”等不受国内电信部门控制的服务。许多国家希望事实证明国际电信联盟是为解决这些问题制定标准或至少是交流看法的合适论坛。
不过,代表们说,即便是在所有提到互联网的内容都被放到一份次要决议中后,美国还是拒绝签署这项条约。这也许使得其他国家确信它们必须单独行动。
【美国《纽约时报》网站12月18日文章】题:美国拒签国际电信条约另有隐情?
在迪拜召开的一场国际电信条约会议中,美国基本得偿所愿。但是,它最后却拒绝签署文件,并愤然离去。这一事件也许根本无足轻重,但它也许清楚体现了,美国拒绝认可即便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全球对网络的监管。
美方表示,该条约可能鼓励审查制度,破坏宽松的现行互联网监管方式,以政府监管取而代之。
然而,任何看过条约的人都会对美方说法感到困惑。在10页的文本中根本找不到“互联网”一词。在美国的坚持之下,涉及互联网的内容从条约中被剔除,单独列入一项低调处理的决议,附在条约之后。
条约第一段说道:“此条约并不针对电信涉及内容的方面。”代表们说,各方都认为这一拗口的措辞指的是互联网,但却不直呼其名,因此没人可以称它为互联网条约。
鉴于美国在谈判中达成了诸多既定目标,它为什么还要在最后关键时刻与英国和加拿大等盟友联手干预,拒签条约呢?
美国代表团团长特里·克雷默在迪拜提及了美国反对的另外一些内容,例如反垃圾邮件,以及确保“国际电信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他辩称,这种措辞可能被一些政府恶意利用,为打击言论自由的行为辩护。
但就连克雷默也承认,他真正的担忧并不是那么具体的。他说,辩论中那种“定调性”口吻最关键。换句话说,美国及其盟友认为,通过拒绝签署条约和抵制闭
幕式,它们表明了这样一个立场:即便是谈论看似针对网络空间的全球规则也不行。
截至周五晚间,在144个有资格投票的国家中,89个已经签署了该文件,约24个国家明确表示它们不会签,剩下的国家要么还未决定,要么还未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