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说:三年前当Twitter刚起步不久他便感觉到了,这玩意做下去将来可能颠覆点对点通讯,那么,这种颠覆是从哪里走来的,又可能走向哪 里?百科关于twitter的概念,定义其为即时信息的变种,而这篇是从email、IM的起源来分析微博客这种变种即时信息可能的发展走向:从颠覆即时通讯到颠覆一切通讯!
电子邮件信息从a@c.com发出,到b@d.com接收,依次经历了三次基本中转过程:a用户→c网站服务器→d网站服务器→b用户
即时通讯信息从a发出,到b接收,要简单一步:a用户→网站服务器→b用户
但是对于用户来说,无论是电子邮件还是即时通讯,都是信息从点到点的传输,这里不得不提起IM的发展史,如果没记错,在2005年底前后,MSN、雅虎通等一大批即时通讯服务先后宣布互通互联,当然在中国,腾讯对此断然拒绝,假如腾讯加入了这场互通互联,那么今天即时通讯也会像电子邮件通讯一样,要依次经历同样三次中转,并由此带来一些相关的新通讯协议问题。
百科上twitter的基本概念是即时信息的一个变种,请注意,是“即时信息”的变种。今天,有关微博的新闻铺天盖地,我们再说微博颠覆了传统的点对点通讯,已经不算特别稀有的见解了。但是,我们可能有必要来探讨一下这个通讯规则究竟颠覆在哪里,这对于通讯规则未来可能存在的进一步变化前瞻性预测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协议的必要性源自于不同服务器之间互通互联的要求,而普通用户对于这些并不想知道,最终我们最直观的感受就只剩下点→点的通讯,即时通讯一样如此,用户与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传输完全是幕后过程,纵然不同即时通讯服务之间实现了互通互联,用户的操作方式仍然不会变,换而言之,所谓颠覆了传统点对点通讯规则,所颠覆的最终必须表现为用户看得见摸得着的操作方式。
我们知道,@规则是以twitter为首的微博客的基本通讯规则,这跟以QQ为代表的即时通讯看似截然不同,但其实有本质的相似,@username 实际上可以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表示发送信息的符号@,一部分是发送的对象,对比QQ,实际上不过是以一个简单的符号替代了打开一个新窗口来发送信息的操作过程。
以此来看,微博全新的@通讯规则,对传统通讯的颠覆,是因为他重新定义了用户的操作方式,而背后的本质是从任何人到任何人通讯权限的突破, 即开放颠覆了封闭。
上面的结论似乎是一个毫无新意老生常谈的话题,至少到目前为止,人们对于@规则的诞生从不吝惜赞誉, 但我们忽视了一个看此起来相当次要的问题,在@规则划时代诞生的同时,@符号的采用,相反,是互联网发展史上的失误选择。
为什么这么说呢?
让我们回到电子邮箱话题,一个完整的电子邮箱格式如yueshif@google.com,yueshif代表了目标人名字,google.com代表目标地址,这跟古时候的“飞鸽传书”、“千里飞骑”,以及现在的邮局通信的基础规则是一样的,至少需要一个地址以及收件人名字,才可能精准定位,将信息无误的送达,二者缺一不可。
但是我们知道,一只鸟一次传送一封不足一重的纸张信件跟传送几斤重的信物是不一样的,由于鸽子的承载能力有限,送几张纸比送几斤重的信物的速度要快得多,失败的概率也要小得多,甚至包括信物的装载卸载过程都会有很大的时间差距,于是产生了传输性能的差异。这一现实问题到了互联网上仍然存在,由于电子邮件的传输数据量一般较大,而互联网发展之初,服务器硬件和技术支持都还比较初级,电子邮件的到达通常有一定的延迟,造成这种延迟的另一个客观原因是不同服务器之间的通讯的不确定性,结果在当时,即时性相当的差。于是,在电子邮件之后,即时通讯流行了,从这简单的追溯中,不难看出,即时通讯能够大行其道,一方面是当时客观历史条件影响的结果,另一方面跟电子邮件需要信息在不同服务器中转这个多余过程有关。
由此来看,即时通讯实际上是对电子邮件通讯规则的颠覆:一方面通过限制更小的数据传输量来提升传输性能,另一方面去掉了不同服务商之间中转这一多余过程。
既然如此,那么在这里,我大胆假设:假如今天的互联网没有即时通讯,只有电子邮箱,我们能做的事会变少吗?
我认为不会,也许十年前会,五年前会,但今天,由于硬件,技术,各方面的客观条件大幅提升,各大电子邮箱服务性能的改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系统从一个用户传到另一个用户跟通过即时通讯系统从一个用户传到另一个用户传输性能上已经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点对点的通讯!我们完全可以在邮箱里面像QQ那样畅快的聊天,只不过大部分人用QQ聊习惯了而已。
如果你也认为上面没什么逻辑问题,那么一个反面的结论就不特别有启示意义了:假如今天的互联网少了电子邮箱,只有即时通讯,我们能做的事一样不会变少!
现在,众所周知,微博这类变种的即时信息正大行其道,颠覆了传统的点对点的通讯。
那么综上所述,是不是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微博不但有潜力颠覆QQ,也有潜力决定电子邮箱的兴衰。
根据百科的记载,有关电子邮件的起源,Tomlinson当年选择”@”符号作为用户名与地址的间隔,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符号比较生僻,不会出现在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当中。那么这一选择意味着两点:其一,@只是一个符号,它会成今天电子邮箱格式符号,纯粹取决于Tomlinson的个人选择,他完全可以选择&、#、!、¥这些其他的生僻词作为替代。其二,Tomlinson如果当时选择不要任何符号,格式里去掉了域名地址,那么,最先诞生的通讯工具不是电子邮件,而是即时通讯。
类似的选择,到了twitter一样存在,当twitter确定了以某个符号来作为新的功能规则时,我想,他们之所以最终选择了@这个符号很大的一个原因是由于@这个符号在键盘上相当优良的位置,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功能的推出是革命性的,但似乎也由此留下了一定的后遗症。
首先,电子邮箱诞生时Tomlinson之所以选择@,首要的选择原则是符号要生僻,既不能是字母、数字,也不能是. 符号,这样,才不会带来识别性问题,只要这个符号出现,就意味着前面是目标用户名,后面是目标域名。而当twitter 选择时,实际上选择环境已经略有改变了,正因为有了Tomlinson的选择,@早已经不再算是一个生僻符号了。
举例一段简短微博:测试下,@yueshif@gmail.com
很显然,上面表达的本意是@符号+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但似乎也可以以为是 @yueshif+@gmail+.com三部分组成,正因为@符号有双重定义,在类似情况下,微博服务器就必须要作出不必要的识别过程。
其次,无论是传统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还是新生的微博,本质都是点→点的信息通讯。那么,一个超前的问题出来了,一个微博客账号是一个点,一个QQ号是一个点,一个电子邮箱是一个点,既然都是点到点,那么信息的传输路径为什么不可以从微博的某个点发出,而在电子邮件的某个点接收呢?
由此来看,即使是以开放性颠覆传统通讯为代表的微博,其开放性仍然存在局限性,互联网通讯规则的革命仍然没有完成,仍然存在进一步变化的可能。
在这里,我顺表提到一个等式:通讯=传输。
传输文件=传输(概要提示+文件(夹))=传输(实体+信息)→if 实体=空时,then 传输文件=传输信息
目前而言,新浪微博只支持文字、图片、视频、音乐,而电子邮件支持文件,但我们知道,如果两种截然不同的服务背后的本质理论上相等,那么,以微博为代表的全新通讯跟以电子邮件为代表的传统文件传输必然会出现重叠、融合,也就是说,逻辑上微博支持文件是迟早的问题。
现在进一步的问题变成了,微博和电子邮件互通互联的问题。
来看两段简单的字符 段:&yueshif@gmail.com &越石父@sina.com.cn
这两串字符的意思依次有三:
1. 假设微博以&替代@作为通讯符号,那么,不存在跟电子邮件符号撞车的多余识别问题,用户理解起来也更自然。
2. 微博用户 需要了解的通讯协议有三:&yueshif@gmail.com表示着将信息同步发往地址为yueshif@gmail.com的电子邮件用户, 而当不存在代表电子邮件的@符号的时候,&yueshif的作用就等同于目前的@yueshif,而当不存在&时,则意味着只是写出电子 邮件地址的文字而已。
3. 电子邮件用户需要了解的通讯协议也有二:&越石父@sina.com.cn代表着将邮件以文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新浪微博一个叫越石父的用户,而当不存在&符号时,便只是发送到新浪邮箱而已。
如此,&符号和@符号各自代表了微博和电子邮件两大系统的通用符号,由于符号不相同避免了定义混淆,两大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联便消去了最直观的阻碍,这对于微博版图的进一步扩展衍生而言可能是一个影响深远的革命。由此来看,twitter选择@符号并不那么完美,相反,这是互联网发展史上的一个可大可小的失误。
作者:越石父,作者电子邮件:yueshif(a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