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互联网没有规则,互联网竞争不遵守规则,那必然是竭泽而渔,将不断消耗中国互联网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力量,损害网民利益和互联网的发展
近日,腾讯诉360的安全工具“扣扣保镖”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索赔经济损失1.25亿元。这是一年前腾讯和360大战的余波。一个月前,则是百度和360的搜索之争,也惹起互联网上又一场口水仗,更引起双方暗中的技术互制,至今仍是僵持不下。
中国互联网的这种善于折腾早已被网民熟知,在微博上看热闹的同时,也只能在抱怨中等待聊天、安全和搜索等工具恢复正常。互联网企业对互相之间的竞争都有共识,都想占据互联网入口,拉拢用户流量,最终赢得市场份额之争。而这种竞争,如果是遵守规则的良性竞争还好,但如果是罔顾规则,在破坏规则中挺身杀入,往往直接伤害的就是用户利益,间接伤害的是企业自身信誉,最终伤害的将是中国互联网的创新力。
互联网发展数十年,在中国十几年,有黄金发展期,也有泡沫期,但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民数量的不断壮大,网络应用的急剧丰富,都显示其创新的生命力。而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行业的技术规则甚至是道德规则,是互联网企业能够敢于创新、安心创新的保障底线和防火墙,可以说,互联网是伴随着各种行业规则或协议的制定而发展壮大。而在互联网领域法律尚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未全面落地之时,规则作为业界共识、企业之间的“行业契约”,具有不可违背性,每一个想通过创新而发展的企业应该也必然会去维护。
互联网行业规则往往与保护隐私和安全密切相关。以之前的百度和360搜索之争为例,就涉及搜索引擎行业规则——Robots协议是否需要遵守。搜索引擎的原理是通过一种爬虫程序,自动搜集互联网上的网页并获取相关信息。出于保护网络安全与隐私的考虑,每个网站都会设置自己的Robots协议,来明示搜索引擎,哪些内容是愿意和允许被搜索引擎收录的,哪些则不允许。而搜索引擎则会按照Robots协议给予自己的权限来进行抓取。因此,Robots协议就是互联网业界共同认可的一项协议,是国际搜索引擎的通用规则。2010年,美国某搜索引擎被发现违背谷歌的Robots协议,对谷歌的搜索内容进行抓取,曾引发轩然大波,最终以停止所有抓取行为而告终。
可见,搜索引擎业界的Robots协议就是行业规则的一种,它的存在,界定了信息自由分享的权利与边界,保护了隐私数据和网络安全。也可以使愿意在搜索这一领域发展的企业能够专心于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而不会担心在自己努力结出果实之际,却被别人摘取。
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内互联网行业纷争不断,原因之一也在行业规则尚不够完善。如今,恶意卸载或屏蔽竞争对手软件,未经告知就修改用户默认设置、上传用户数据等类似事件的不断出现,已经在警示,如果互联网没有规则,互联网竞争不遵守规则,那必然是竭泽而渔,将不断消耗中国互联网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力量,损害网民利益和互联网的发展。
规则并非限制,规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竞争双方,保护互联网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