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伊始,各色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席卷整个互联网界,杀进视频领域的网站超过了300家,“2006”当之无愧地被称为视频年。大概难以置信,仅仅一年之后,视频网站却几乎变成了投资人的“毒药”。 是什么导致视频网站集体遭遇滑铁卢?
1.引子
互联网时代开始,地球越来越小,周期越来越短,人们惊呼“世界变平了”的同时,互联网自身的发展周期也在迅速缩短,日渐被卷入自己制造的快节奏宿命中。
一场以web2.0开始的网络革命,从博客到视频,从分享到直播,财富光环掩盖着网络驱动力,泡沫在方向迷失中级级上升,数百家的视频网站,在同一个时间演绎着近乎同一个故事,以创新为核心的互联网业界,谁在催生毫无价值的雷同?
这注定是一场九死一生的游戏,不知道的仅仅是,一场刚起步就开始冲刺的耐力比赛中,具体是谁能逃过死亡的厄运,成为侥幸的剩者,剩者为王,也或许,最后的王者,现在还没有出生。
2.克隆电视台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许多互联网从业者开始张嘴闭嘴“新媒体”,而几年前,他们爱说的是“新经济”。新媒体也好,新经济也罢,“创新”是互联网永恒的动力,但对新在何处却未必有那么多人关心。
大家应该还记得,仅仅五、六年前,当时被称为新经济现象的互联网,还不具备媒体的能力,这大概也是当时没叫“新媒体”的原因。后来,当门户网站做起了传统媒体的搬运工,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内容,被一群称为“网络编辑”的人搬到网上,由传统媒体搬家而衍生出了网络媒体。今天,不用再怀疑新生代媒体的生存能力,网络媒体正一点点蚕食传统媒体的地盘,需要担心的变成,报纸什么时候会消失?
或许受了第一波门户的影响,“新媒体”人一开始就在克隆上做足功夫,网络视频的用户播放器被称为“网络电视”,其内容也以电视台的内容为主,网民通过一个客户端,可以开始在互联网上同步观看电视内容直播,网络电视无论播放速度还是质量都赶不上电视,这就是新媒体了吗?
第一波互联网成功于眼球经济,加深了人们对“互联网就是媒体”的印象,即便落到传统行业叫“抄袭”也深信不疑。
以直播形式传播的“网络电视”,经过一两年的运营,也呈现出一些不同的规律,远比电视频道多的网络电视频道,能够提供丰富的用户选择,加上互联网监管相对宽松,一些不适宜于电视传播的小众节目、境外节目得以传播。
靠克隆电视搬到互联网上的“网络电视”,除了用电脑、互联网取代电视机、有线网,并没有突破传统电视的传播模式,从盈利模式上,除了广告也难以想到其他内容。
电视台凭什么将节目转给视频网络公司,然后等着自己奉养的“新媒体”来革自己的命?假如新媒体就是“网络的”电视,是互联网公司重新组织媒体队伍重起炉灶开电视台容易,还是电视台买一套网络直播系统来播节目容易?
3.Youtube幻想
一年多来,视频分享类网站在国内也不断涌现,这些被认为拷贝了Youtube(最大的视频分享社区)的视频点播网站,一直在赔本挣吆喝,尽管一些视频分享网站宣称拿到投资,但相比于开销而言,投资量还是比较少,下一步会怎样,不可知数太多,仅动辄上千万带宽成本一项,就让创业者欲罢不能,虽说有第一波互联网烧完钱就死的悲壮先例,但这却是一个还没开场就涌进无数竞争者的游戏。
国内Youtube类网站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借分享的壳子,做传媒的事情。视频直播寄希望克隆电视走上新媒体康庄大道,多少还有迹可寻,而几乎与直播同时的视频分享,硬哭喊着要赶新媒体班车,却有些耐人寻味。
传媒和分享的区别显而易见,前者完成公众传播,后者完成小众交流。可以举一个例子,你家的墙壁上会挂什么样的照片?估计会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某明星的照片,一个就是自己的结婚照。如果你走到邻居家里,会发现什么,那位明星的照片,或许依然挂在墙上,而通常来说,你的结婚照不大可能出现在邻居的墙上,这是大众与效忠的区别。
而现在,分享类网站的站长和CEO们,却拼着命想把自己的结婚照挂到邻居家的墙上。他们变着法子将视频入口链接象牛皮癣一样散布到互联网的各个角落,这些号称用户制造的内容(UGC),实际和用户毫无关系,UGC蜕变成了逃避版权的代名词。
尽管叫视频分享,与视频直播一样,从业者们依然干着早期门户网站堆内容的事情。天下文章一大抄,要说不同,恐怕只有原来“抄”视频的仅靠人,而现在,许多机器蜘蛛加入了“抄”的行列。在这种思路指导下,网站对内容选择必然以更多的眼球为中心,猎奇、搞怪、暴露等成为座上宾,不知道,和用户没有关联的内容最终要分享给谁,能分享出什么?
把分享当作传媒来做,能看到的结果只是短期内能够更快的聚集人气,使网站“看”上去不错。
4.内容制作权
直播也好,点播也好,一旦滑入传媒的怪圈,就难以挣脱“内容”的宿命。
人们总是将用户制作与机构制作进行对比,一边承认机构比用户具有更强的制作能力,机构内容的价值通常远远大于个人内容;一边又要拿用户基数巨大说事,得出用户决定内容未来的结论。
做着传媒的分享网站,寄希望他们的用户能够上传高质量适合大众的片子,实际上,除非用户重复上传机构商业片,真正出自用户之手满足要求的视频只是凤毛麟角,即便潜在的用户基数非常巨大,把用户赶上制片兼导演兼摄像兼后期与专业机构专业人士专业设备比拼的路子,看上去仍然显得十分幼稚。
用户制作多集中在个人展示和交流,无论是拍摄短片还是恶搞,根本出发点还是个人情感的表达和交流,尽管一些个人短片也流传得相当广泛,但从一开始的出发点上,他们更多的是想向自己的朋友群传递自己快乐,目的多在与朋友交流。这与给朋友写封信、寄几张照片没有太本质的区别,你能因为明星照片质量上乘,而选择用明星专辑替代自己的生活片段传给朋友吗?
用户制作与机构制作,常常具有不同的目的,本质上属于不同的领域,极个别的个人短片,由于受到热捧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给人造成个人短片要和机构内容争抢用户的错觉。实际上,未来,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个人短片可能杀进商业片的范围,更大量的个人短片的制作目的将是和朋友分享自己的生活。这与极少数的明星照片可以成为商品让人们争相购买,而更多的个人照片只停留在自己的相册里,仅成为亲朋好友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