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站长在中国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网络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不仅仅是一些大门户的努力,同时不要忘了,个人网站在整个网络发展中具有无法取代的地位。假如有一天中国没有了个人网站,不知道中国应该怎么去发展,你上网还会做什么,玩游戏?听音乐?看新闻?
没错,个人网站发展很快,大量的站长在网络中升起,他们开始集资入股,准备上市,使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但是那都是在资金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的,个人站长大多还是穷酸的,不然也不叫草根啦。而我们站长说做的站有那个不是符合社会需求的?不符合社会需求的自然会被社会淘汰,这叫适者生存,懂吗。而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无疑都是针对个人站长的,或许没有轮到你的时候你还在一旁指手画脚,唧唧歪歪,等到把你也做了,依然没人给你吱声。
个人网站在总体上是适应社会需求,单在法律法规里面属于非法经营。《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互联网信息服务"被归入了"增值电信业务",这就意味着个人网站必须按照条例进行运营,规定如下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而以上几点个人站长有哪点是符合的,但是为什么那么多非法站点没有被处理,干嘛不处理,规定条例是做什么用的?吓唬胆小的个人站长?唬得了谁啊,中国的站长还是世界之最。
在做站方面,不管你是哪些内容,统统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你不允许发布新闻,《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论坛,留言板,聊天室都是禁止的,要运营也行,签它10个8个协议和申请,等上一两个月审批完了,再交点手续费就行啦。如果个人网站都那么规规矩矩,条条遵守,那么互联网也不是现在的互联网啦,你我也不必在此唠叨了。
一直有人问我个人网站到底怎么走,我说别问我,你先得问现实,不是你想做什么站就能做什么站的,除非你很有资本,很有资金很有能力,否则区区的一个小站长,刚要出头就夭折啦。
我不知道立法人员有几个了解互联网的,也不知道他们立法的目的和依据,但是互联网的发展不需要太多人为的干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做站的每个都很辛苦,每天忙碌不停,结果总是吃力不讨好,无奈的站长啊。
好了,闲话不多说,口舌之争已经不重要啦,祝愿各位还在奋力拼搏的新站长老站长有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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