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介绍几个基本的、通用的修改命令。对于大部分的AutoCAD命令,用户通常可使用两种编辑方法:一种是先启动命令,后选择要编辑的对象;另一种则是先选择对象,然后在调用命令进行编辑。为了叙述的统一,本章中均使用第一种方法进行修改。对于只能使用一种编辑方法的命令,将在该命令的讲解中予以说明。
5.1.1 erase(删除)命令
删除命令可以在图形中删除用户所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对象。对于一个已删除对象,虽然用户在屏幕上看不到它,但在图形文件还没有被关闭之前该对象仍保留在图形数据库中,用户可利用“undo”或“oops”命令进行恢复。当图形文件被关闭后,则该对象将被永久性地删除。
调用该命令的方式如下:
工具栏:“modify(修改)”→
菜单:【Modify(修改)】→【Erase(删除)】
快捷菜单:选定对象后单击右键,弹出快捷菜单,选择“Erase(删除)”项
命令行:erase(或别名e)
调用该命令后,系统将提示用户选择对象:
Select objects:
用户可在此提示下构造对象选择集,并回车确定。
5.1.2 move(移动)命令
移动命令可以将用户所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对象平移到其他位置,但不改变对象的方向和大小。
调用该命令的方式如下:
工具栏:”modify(修改)”→
菜单:【Modify(修改)】→【Move(移动)】
快捷菜单:选定对象后单击右键,弹出快捷菜单,选择“Move(移动)”项
命令行:move(或别名m)
调用该命令后,系统将提示用户选择对象:
Select objects:
用户可在此提示下构造要移动的对象的选择集,并回车确定,系统进一步提示:
Specify base point or displacement:
要求用户指定一个基点(base point),用户可通过键盘输入或鼠标选择来确定基点,此时系统提示为: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 <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
这时用户有两种选择:
(1) 指定第二点:系统将根据基点到第二点之间的距离和方向来确定选中对象的移动距离和移动方向。在这种情况下,移动的效果只与两个点之间的相对位置有关,而与点的绝对坐标无。
(2) 直接回车:系统将基点的坐标值作为相对的X、Y、Z位移值。在这种情况下,基点的坐标确定了位移矢量(即原点到基点之间的距离和方向),因此,基点不能随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