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 日前正式表决通过了“网络中立规则”,这一新规被认为可能带来一个全新的监管时代,将会彻底改变美国人使用网络以及利用网络经营的方式。
新通过的“网络中立规则”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使FCC获得了更为清晰的监管权力,可以充当互联网通信警察,引入相关措施保护消费者和互联网公司,大幅扩大FCC对美国高速宽带提供商的监管,并将其作为公用事业机构加以监督。
美国总统奥巴马此前曾表示,应该将互联网视作一种公用事业设施,以此防止康卡斯特(Comcast)或者威瑞森(Verizon)等大运营商有意拖慢和阻止人们使用网络,或者是将所谓的信息高速公路变成私人企业的“收费公路”。
FCC主席汤姆·惠勒认为,互联网是地球上最有威力、分布最广泛的平台,不能没有任何规则加以监管,不能让这个竞赛场地上没有裁判存在。
根据新的“网络中立规则”,FCC将宽带互联网的分类由“信息”服务修改为“电信”服务,也就是完全逆转了2002年沿用至今的FCC政策。这意味着FCC将对人们使用互联网的方式有更大的管理授权,类似对电话线路等公用事业服务设施的管理方式。
新的监管规则将覆盖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无线互联网接入,这一领域曾被排除在FCC于2002年制定的规则之外。这使FCC有能力监管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之间的“互通”协议,也就是在骨干网络之间的流量处理方式。
在“网络中立规则”中,一个关键条款是禁止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阻止或减慢互联网通信。宽带服务提供商不能向诸如Facebook或者亚马逊那样的公司收取额外费用,从而为其提供优先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快速通道时不能收费,也不能以向Netflix等大型内容公司收取繁重费用为条件,为其提供更直接的连接。新规则将确保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让消费者安心享受服务,而不再自行决定屏蔽某些网页功能。
根据新规,美国康卡斯特或者威瑞森等大型运营商针对媒体视频、游戏和其他通过其网络传输内容的降速行为将被认定为非法。如果这些运营商为支付额外费用的网站开辟“快车道”,为其提供更快的网速,同样也会受到处罚。除此之外,FCC还会史无前例地将这些规定应用于无线运营商,包括T-Mobile和Sprint等公司。
业内人士认为,新的“网络中立规则”对于大大小小的互联网公司来说是一次重大胜利,他们担心康卡斯特或者威瑞森这样的大型运营商利用自己的“守门人”权力向他们收取更多费用。新规则本身不会大大改善消费者已经在使用的互联网服务,也不会解决消费者对宽带速度缓慢、高额月费、供应商之间缺乏竞争的抱怨。
大型网络运营商及互联网公司对新的“网络中立规则”反映与评价不一。一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表示,有可能通过司法手段反对这项新规。威瑞森在一项声明中表示,新的“网络中立规则”过于激进,消费者、创新者和投资者将会感到不确定性增强。全国有线电视和电信协会主管迈克尔·鲍威尔则认为,新的“网络中立规则”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新的征税和更高的费用”。
据悉,新的“网络中立规则”尚需数周时间正式发布。由谷歌、Facebook和其他互联网公司组成的互联网协会在表示欢迎的同时,仍持谨慎态度,期望新的“网络中立规则”能够确保最终用户体验和自由开放的互联网受到FCC的完全保护。(经济日报驻华盛顿记者 高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