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涂露芳)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
意见稿,希望对房价统计方法加以完善。与以往不同,今后新房价格统计将直接采用网签数据替代开发商上报的数据。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改进将解决此前统计局数据与住建委数据“打架”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将在70个大中城市范围内,按月调查和收集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用于计算价格指数。征求意见方案指出,调查的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以及其他35个选中城市。房价调查范围为70个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建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两个类别,对于新建住宅的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将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而对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城市,将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来计算。 新的统计方案还将在商品住宅类下设90平方米及以下、90至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个基本分类,分别进行评估。而此前,国家统计局逐月公布的房屋价格指数仅涉及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覆盖面太窄,也往往与人们对房价变动的感觉出现明显偏差。新方案还将首次采用双加权法来计算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即分别利用本月销售面积和金额作为权数计算价格指数,然后将两个价格指数再简单平均。 记者了解到,新房价统计数据将每月发布,发布内容仍包括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环比、同比、定基价格总指数以及分城市分类价格指数。
时间: 2024-09-22 04: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