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昊昱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称,目前正在制定的电商法规有两部,一部是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另一部是由商务部牵头的《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前者有望在今年出台。
历经十多年的发展,电子商务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目前我国尚无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相关法律的现状,使得国内电子商务价格战、虚假促销、快递乱象、售后服务、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凸显。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昨日发布的《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不正当竞争、行业垄断、知识产权侵权、合同纠纷、劳务纠纷、财产纠纷、行政处罚、网络传销等方面。
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企业中,23.08%的企业表示对相关电子商务法律非常了解,随时关注;76.92%的企业表示一般了解,知道一些基本规定和原则。
电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姚小娟律师认为,从调查结果来看,企业对电子商务法律的了解程度不深。究其原因在于企业对于法律的关注度不够,政府和行业协会对电子商务法律的宣传引导尚不到位。电商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支持。所以,在将来一段时期内,政府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
去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这意味着中国正仿效国际惯例,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曹磊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电子信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常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工作等;第二类是通讯信息,包括地址、手机号码、邮箱等;第三类是账户信息,包括兴趣爱好,交易记录等。目前,对第二类个人电子信息的侵犯行为在电商业内较为普遍,不少知名电商网站都曾被曝光贩卖用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