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佛大学学生校报Crimson报道,包括13名哈佛校友在内的原告,指控谷歌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在没有获得使用者同意下,为商业利益分析大学生的校园电子邮件。他们认为谷歌此举违反电子通信隐私法,也违反与各大学的合作契约。
原告律师加洛(Ray Gallo)表示,根据电子通信隐私法,如果谷歌在“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一般和特定过程中”拦截在平台上的电邮,属于其权利范围,但若出于广告目的,则另当别论。
据Crimson报道,哈佛和其他与谷歌有合约、使用其教育平台应用程序的大学,都明确禁止谷歌因广告原因浏览师生的电邮。
一名参与集体讼诉的哈佛校友莫里森表示,要用尽一切力量,阻止越来越多、且令人不安的个人资料全球市场化的趋势。谷歌目前未针对此控诉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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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0-24 07: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