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发现网络的海量信息中还参杂着虚假、泄愤、诽谤的言论,甚至出现“人肉搜索”、“微博约架”这些从“线上”走到“线下”行为。
而一些网络媒体为了博得受众眼球,追求商业利益,不惜放弃理性,违背新闻传播规律,制作低俗、夸张、耸人听闻、断章取义的新闻标题,炒作“冲突话题”。如今,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众多网络传播载体的出现,人们越发对海量的网络信息产生了纠结与焦虑。
白血病患者发微博记录病情,却被认为炒作牟利;女子不堪“人肉搜索”欲自杀轻生;公众人物利用微博率众展开“骂战”、相约斗殴……互联网,这个自由、交互的信息平台正在成为滋生舆论暴力的温床。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到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人,网民规模稳居世界第一,而互联网的普及率也已经达到39.9%。在网民数量庞大,网络传播方式普及的如今,如果无视网络戾气,将激化社会矛盾,增加社会不信任感。
就网民来说,网络戾气形成的很多因素都可以用狂欢心理来解释。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隐匿身份的网络传播特点让一些人把网络当成发泄情绪、娱乐愚弄、推波助澜的“理想场所”。怀疑、起哄、谩骂已经成为一些人在网络世界里的习惯性行为。
网络戾气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中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网络发展到今天,信息发布者应有哪些权利义务,信息收集者应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则,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并加以完善。
然而,当司法还未能及时介入时,以网站为主的传媒业内人士,应该有起码的底线意识,平抚公众的无谓愤怒、平衡多元的意见观点,引导多角度的信息解读,引导网民自发地抵制和检举各类不良信息。而作为网络舆论领袖的一些公众人物,更需注重自己在网络中的言行,发微博、转帖子,都应该考虑社会责任和良知。
在当今中国,从全社会来看,治理网络戾气时,更应该正视社会矛盾,理顺社会症结。要以法律、制度、道德维护社会秩序,辨别社会善恶,匡扶社会正义,培养成熟理性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