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意见》:IPO一月或开启,注册制不意味没有监管

  投资畿11朿0日消恿nbsp; 中国证监伿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IPO开启、财务审核、借壳上市、老股转让等诸多此前市场关注问题都在本次《意见》上有所涉及〿/p>

  据悉,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相关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完成相关程序。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p>

  以下是《投资界》根据证监会《意见》内容整理的相关政策信息〿/p>

  注册制不意味没有监管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注册制的做法不完全一致,但共同的特点是,新股发行应当以发行人信息披露为中心,中介机构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把关,监管部门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不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自主做出投资决策〿/p>

  需要强调的是,注册制不是简单的登记生效制,不能将注册制理解为不管了,就是登记备案,自动生效,也不是说股票发行不要审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随便发了,而是审核方式要改革〿/font>

  注册制改革需要法律的修改,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也需要市场逐步适应和过渡,是一个连续的、循序渐进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相信,本次改革将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nbsp;

五点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盿/strong>

  《意见》从五个方面制定措施,加强投资者保护:

一是促进发行人使用浅白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情况,加强风险揭示,让投资者明明白白投资〿/p>

二是促进公平合理定价,限制发行人定高价,防止投资者报高价,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比如,把减持与发行价挂钩,要求发行人制定股价稳定预案,定价时要先去掉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等〿/p>

三是新股配售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调整回拨机制和网上配售机制,如果中小投资者申购踊跃,网上发行股票的数量最高可达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皿0_/font>,网上配售机制将更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申购〿/p>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赔偿责任。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信息披露严重违法,影响对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判断的,将要求发行人回购已经发行的新股,要求控股股东购回已经转让的限售股等等〿/p>

五是加强监管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保障〿/p>

  推进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刿/strong>

  一是审核理念市场化。改革后,监管部门和发审委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判断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改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font>

  二是融资方式市场化。今后发行人可以选择普通股、公司债或者股债结合等多种融资方式,融资手段将更加丰富自由〿/p>

  三是发行节奏更加市场化。新股发行的多少、快慢将更大程度由市场决定,新股需求旺盛则多发,需求冷清则少发或者不发〿/p>

  四是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市场化。不再管制询价、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可以根据事先公布的原则自主配售网下发行的股票,促进主承销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合理定价〿/p>

  五是约束机制市场化〿font color="#ff0000">不再行政管控价格,采用市场化手段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约束〿/font>比如提前披露相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承诺,一定期限内减持价与发行价挂钩等〿/p>

  需要强调的是,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去年年底以来,我会着力开展了在审企业的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仿取得良好效果。今后,为保证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将会认真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p>

  三点措施谨防新股“圈钱‿/strong>

  针对定价市场化后关于新股高定价和“圈钱”等问题,本次改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是平衡供需,抑制高定价。更大程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新股发行快慢、多少更多地由市场决定,使发行价格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font color="#ff0000">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老股东转让股票的多少本身也反映其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老股东卖的多,买方自然不敢报高价〿/font>

  二是强化约束,促进合理定价。首先,针对发行人,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如果定价过高,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股价跌破发行价,发行人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需要按承诺自动延长持股锁定期〿/p>

  其次,采取措施约束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报高价。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的部分将不得影响发行定价,报价最高者也不能获得配售,防止“人情报价”或盲目报高价。另外,提高网下配售的比例,限制网下配售的投资者家数,增加单个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数量,加大报价申购的风险。这些措施都将有利于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p>

  再次,针对主承销商,引入自主配售机制。主承销商可以将网下发行的股票按事先公布原则配售给自己的客户。主承销商为发展长期客户,需要合理定价平衡买方利益。这有利于防止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共谋定高价〿/p>

  最后,提高招股、定价、配售各环节信息的透明度,供网上投资者申购决策时参考,也可以通过强化社会监督防范定价配售环节的“暗箱操作”〿/p>

  三是加强监管,威慑违规定价。监管部门将与自律组织开展协作,加强对报价、定价过程的监管,打击高报不买、高报少买、串通报价等行为。同时,采取措施打击新股炒作行为,定价过高则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也会更高〿/p>

  防范“三高”发行和“圈钱”,还需要投资者擦亮眼睛,认真研读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做出理性投资决策,利用手中的投资权对发行人进行约束〿/p>

  强化中介机构职责

  为推动中介机构进一步尽职履责,《意见》推出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进一步明确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在发行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责任,划清责任边界〿/p>

  二是信息披露责任提前。从发行申请文件提交之时起,中介机构即需要对所披露的信息负责。这将改变以往中介负责交材料,审核部门负责改材料,申报文件质量好坏不影响最终发行的局面,也将大大遏制中介机构突击申报、闯关申报的冲动〿/p>

  三是明确信息披露重大违法时中介机构的赔偿责任。发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p>

  四是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使主承销商对其客户的投资损失负责,推动主承销商在定价时平衡发行人与客户的利益。同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公众监督,防范暗箱操作输送利益〿/p>

  五是加大过程监管。借鉴今年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今后在审核过程,将会抽查相关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情况。审核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重大问题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门介入调查。加大对路演推介、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披露、承销商自主配售等行为的检查力度〿/p>

  六是加大对业绩“变脸”的处罚力度。确认业绩“变脸”,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p>

  七是将中介机构的诚信记录、执业情况公示。今后,将整合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的信息,对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记录进行“画像”并公示,以此约束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p>

  760家企业审核预访年左叿/strong>

  所有企业必须符合改革意见的要求后才能发行新股。本次改革《意见》公布后,要完成一系列准备工作才会有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准备工作主要是_/p>

  一是要出台配套规则和措施,落实改革要求。比如,证监会要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制定老股转让办法,完善信息披露规则;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需要制订新股网上配售的实施细则;证券交易所需要出台文件并调整交易系统,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等〿/p>

  二是通过发审会审核的企业还需要按照《意见》要求对申报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关程序。比如,发行人需要召开股东会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方案,包括新股发行数量及老股转让数量,制定股价稳定预案等;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需要按照改革意见的要求进行承诺,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完成相关程序估计需覿个月左右的时间〿/p>

  过会企业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要向证监会提交更新后的发行申请文件,履行会后事项监管程序。企业如不存在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皿7项重要会后事项,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本次改革意见及配套措施的规定,核准新股发行〿/p>

  目前排队申请发行的企业累计已达到760多家,《意见》发布后,将按申请企业的排队顺序依次安排审核工作〿font color="#ff0000">预计完成760多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font>

  推出老股转让政策

  推出老股转让措施,允许首发时公司股东向公众公开发售存量股份_/p>

一是可以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缓解单只股票上市时可交易份额偏少的状况_/p>

二是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可以对买方报高价形成约束,进一步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促进新股合理定价;

三是推出老股转让可以缓解“超募”问题;四是缓解股票上市后,老股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的影响〿/p>

  配套措施的要点有_font color="#ff0000">拟转让的老股需持有36个月以上,防止老股东快速套玿老股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防止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从而不利于公司经营_/font>公司应事先确定公开发行股票总数及老股转让上限,新股发行数量根据询价情况及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合理确定,一方面可以遏制资金超募,另一方面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合理报价;此外,还包括中介机构执业要求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p>

  明确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

  一是提高借壳上市门槛,抑制市场炒作。目前借壳上市条件低于IPO标准,投资者对绩差公司被借壳预期强烈,市场对绩差公司的炒作成风,内幕交易时有发生,绩差公司通过卖壳成为股市“不死鸟”,难以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font color="#ff0000">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有利于遏制市场对绩差股的投机炒作,从根本上减少内幕交易的动机,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font>

  二是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防止市场监管套利〿/font>目前部分IPO终止审查或不予核准企业转道借壳上市,通过借壳上市规避IPO审查,引发了市场质疑。统一借壳上市与IPO的审核标准,可以防止审核标准不一致带来的监管套利〿/p>

  同时,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引导资本等市场资源和监管资源向规范运作程度高的绩优公司集中,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于国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总体大局〿/p>

  创业板或将不允许借壳上市

  一是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与创业板市场定位不符。创业板定位于服务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其准入、退市制度应当与主板、中小板有所区分。从现有主板借壳案例来看,多数借壳企业与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不同,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此类企业将登陆创业板市场,弱化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服务功能,扭曲创业板市场的定位〿/p>

  二是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与创业板监管政策相悖。创业板启动伊始,就一直向市场传递创业板不支持借壳上市的理念,且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也不支持暂停上市阶段的上市公司,通过借壳式重组恢复上市〿/p>

  同时,由于创业板目前存在“三高”问题,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将加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炒作,还易引发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p>

  绝大多数企业需求重新提交申请文仿/font>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金条表示,今年初对在审IPO企业财务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已经结束,对于这些现场检查企业以及已经提供自查报告的企业,会尽快把自查报告的意见反馈回去。绝大多数在审企业的财务年报都在检查时候的期限,绝大数企业都需要根据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同时补充财务数据,偿013年审计,这些工作做完之后,重新提交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后续的发审会,所以发审会的时间不会很快〿/p>

  优先股配套规章制度将出台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正在针对优先股制定一些配套的制度规章,为了落实好国务院的意见,正在于发行人沟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意见,在国务院指导意见发布后,有意愿的公司可以做一些准备工作,证监会会尽快发布相关制度,正式启动优先股工作〿/p>

  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意见》指出,将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臿2个月〿/font>发行人自取得核准文件之日起至公开发行前,应参照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修改信息披露文件内容,补充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数据,更新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期间发生重大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供说明;保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持续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发行人发生重大会后事项的,由中国证监会按审核程序决定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议〿/p>

时间: 2024-10-23 15:38:03

证监会《意见》:IPO一月或开启,注册制不意味没有监管的相关文章

IPO注册制首次写入中央文仿“股改”成看得见的未来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已经成为"看得见的未来"〿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p> 按照现行〿a href="http://news.pedaily.cn/industry/证券/" target=_blank>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我国股票发行审核采取核准制做法.而事实上,近一个时期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在着力

注册制“相对论”:谁的天使,谁的魔鬼?

编者按:资本市场二十余年发展史,对于相关参与各方而言,除了A股市场诞生之日,2013年注定是最不平凡的一年〿/span> 这一年,IPO经历了史上最长时间的'关闸':也正是这一年,众望所归的注册制终于来到投资者面前:同样是这一年,新三板扩容从梦想照进现实,多次资本市场建设之路再进一步:还是这一年,证监会对市场的监督规范职能空前加强,上市公司立案和内幕交易.老鼠仓等查处力度不断加大〿/span> 2013年行将过去,作为与IPO领域最为息息相关的一群人,券商投行.律师.会计师们,在IPO暂停这一

证监会:注册制改革分“三步走‿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证监会称将从信息披露.监管转型和加强监管执法方面推进;将淡化审批,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中国证监会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描述了具体推动注册制改革的措施.证监会发言人称,将从信息披露.监管转型和加强监管执法方面推进.早先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财经>年会上曾表示,注册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p> 注册制改革"三步走‿/span> 今年6月份证监会曾对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发表意见,但此后正式的表态寥寥.昨日证监会完整表述了注册制的内涵和监管部门推动注册制的方略〿/p&g

中国证监会:完善预披露有利于IPO向注册制过渡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日前发布<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的通知>,将IPO预先披露的时间提前到反馈 意见回复阶段.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负责人表示,预先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最终向注册制过渡奠定基础. 他指出,将预披露时间提前,有利于使拟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早地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项目质量,方便投资者尽早了解情况.更有效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更加公开透明. 这位负责人表示,预先披露制度是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变革的进一步深化,是市场化约束机制

IPO注册制:不会无节操发行抽血效应是杞人忧天

专家表示,只要上市公司质量好,就能吸引投资者目前,注册制改革正成为当前牵动市场神经的热词.四日内,国务院和证监会三次提到注册制改革,而且措辞已经由"推进"改为"抓紧出台"和"抓紧提出",注册制方案出台的步伐已经越来越快.专家表示,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新股会"无节操"发行.在监管与市场的有形与无形之手双重作用下,上市公司质量将得到更好的检验."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只是把上市的行政审批权力和责任,移交给了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IPO注册制和核准制概念与区别

一.概念 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 如果公开方式适当, 证券管理机构不得以发行证券价格或其他条件非公平, 或发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尽合理等理由而拒绝注册.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 即使该证券没

靳海涛:IPO注册制催生一波大牛市是大概率事件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由清华大学主办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于2014年5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凤凰财经作为唯一全媒体合作伙伴,为您全程实时直播本次会议.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表示,大家都知道证券市场发行制度改革带来的基于和挑战.三中全会开始,然后是肖刚主席的讲话,到克强总理今年的政府报告,5月9号新国九条提出积极推行注册制.我认为注册制是中国目前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三个字,它也使我们这个行业由于这三个字结束了调整,重新步入一个健康发展的时期.大家知道进入2013

人人网已经向美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

摘要: 继奇虎.世纪互联.网秦之后,国内最大的社交网站人人网也传出了将赴美上市的消息.昨日,记者从人人网获悉其已经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将于近期赴美上 继奇虎.世纪互联.网秦之后,国内最大的社交网站人人网也传出了将赴美上市的消息.昨日,记者从人人网获悉其已经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将于近期赴美上市. 人人网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证实,人人网已经向美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进入了上市前的缄默期,不方便发布任何信息,但表示目前其上市进程进展顺利. 另据香港媒体

阿里巴巴本周二下午向美国证监会递交IPO申请

据国外媒体报道,阿里巴巴本周二下午向美国证监会递交IPO申请.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中注册发行规模为10亿美元,真实的发行规模要高的多,这是一个预设金额,用于计算注册费. 文件中阿里巴巴并没有说明发行股票的数量,以及估值情况.但根据此前的数据阿里巴巴的市值估计为1680亿美元.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公司正在寻求出售约12%的股份.依据估值,这将使本次发行的股票价值超过200亿美元. 以下为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之前9个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营收:65亿美元 -营收成本:16亿美元 -净利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