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的临近,一部分企业在为投诉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些“专业删帖公司生意火爆,删帖价格也水涨船高,内部人士透露,标题或网页中含有“3·15”的普通负面帖子已经升格到2000元起价,而平日即使删除知名网站的同类帖子,价格也仅为千元左右。(3月13日《扬子晚报》)
所谓“网络删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它的发生、发展跟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互联网的“纯真年代”一去不返,进而转入到“丛林时代”,删帖公司这朵“恶之花”就越发香艳迷人。实际上互联网现在变成了各种利益群体有目的地操纵、摆弄舆论的博弈场。这些利益群体运用各种手段来宣扬和维护自己,因此,一旦涉及具体利益,一些单位和个人,包括商人和个别官员,都有可能成为网络删帖的幕后推手。
当互联网的舆论场成为各方利益必争之地,这些利益方就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从政治学意义上讲,删除网帖等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收购报纸并无二致,实质就是操纵舆论,侵害了新闻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媒体的影响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而回到新闻本身来说,临近3·15,公众更希望通过互联网关注商品信息、消费动态,尤其是涉及打击“假冒伪劣”和消费维权信息。而删帖公司的猖獗行为,为那些不良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使其得以规避管理风险、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因此,斩断删帖幕后黑手,杜绝删帖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信息维权、监督维权、管理维权的表现。
那么该如何斩断删帖的黑手?我认为首先是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每个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从法规上约束网络公司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其次是建立规范的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被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所利用。其三是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人和背后指使人的法律责任,减少恶意删帖的负面作用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