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今天下午,韩寒状告百度侵犯知识产权案将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韩寒的诉讼请求中除向百度索赔25万余元以外,还要求关闭百度文库。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现有法律缺少明确规定,加之对避风港原则的理解仍存较大的争议,韩寒将很难打赢官司。
去年3月15日,包括韩寒在内的50名著名作家,控诉李彦宏创办的百度网站侵犯其知识产权。韩寒写的《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把这场纠纷推向高潮,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原告韩寒诉称,其是当代著名的青年作家、音乐创作人,也是作家维权联盟成员之一。《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是原告创作的作品之一,一上市就深受不同群体读者的喜爱。百度文库是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供网友上传、在线阅读、下载小说、文件、资料等各类文档的网络平台。网友上传文档后,被告将文档编辑成网络平台要求的格式供用户在线阅读或付费下载。
2011年,原告发现多个网友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像少年啦飞驰》、《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零下一度》三书上传至百度文库,并分别建立了多个文档,供在百度文库注册的其他用户付费或免费下载。发现上述问题后,原告多次致函被告,要求立即停止侵权、采取措施防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但被告敷衍了事,到目前为止,百度文库中还存在着大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文档存在。
韩寒认为,百度作为专业的文档分享平台,在明知文学作品实际作者的情况下,仍不对网友上传的作品加以审查,而直接进行编辑加工,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下载和阅读,以此来增加用户量和广告投放量,获取经济利益,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韩寒要求法院判令关闭百度文库,另外,百度要连续七天在网站首页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25万元。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目前法律规定的“避风港”原则,韩寒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很低。记者就此采访了专事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的赵占领律师,他认为,该案主要涉及对避风港原则的理解,避风港原则即权利人如果通知网站进行删除侵权内容,网站删除后就不用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权利人通知时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或者没有提供明确指向侵权的链接,都会影响到网站的侵权责任大小。
赵律师认为,这起案件也会涉及到这些问题,即韩寒的通知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有明确的侵权链接,如果能够做到这些,网站应该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如果没有删除,那么百度理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网站删除后,还有其他用户再次上传韩寒的作品,这种情况下算不算百度明知而侵权,也是不确定的。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不好确定网站是否明知用户反复上传,这也是很多权利人维权困难的一个原因。而另一方面,网站用户的上传量很大,很多文字作者自己就可以上传作品,网站很难做到完全监控审核。韩寒是否占有非常充分的依据,将是案件能否打赢的关键。据他所知,目前,百度网站也在经营模式上进行调整,比如与某些作家合作后,将第一时间屏蔽这些人的作品被用户上传。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