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新一届中央政府如何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时指出:“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这表明,智慧城市建设已经被纳入中央政府规划中,得到了高层的高度重视。当前的世界各国均不同程度地推进了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逐步兴起。交通拥堵、排水不畅、消防安全严峻、空气质量下降等“城市病”困局严重影响城市建设和城市居民工作生活的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为了提升城市建设的质量效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了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2015年4月7日,住建部、科技部公布了全国84个新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全国智慧城市的试点已经接近300个。但是,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十分有限,相关的理论指导亦严重不足,当前的智慧城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未能突破以往城市建设的模式套路,智慧城市建设面临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智慧城市的概念界定
智慧城市这一概念于2009年由美国IBM提出之后在我国逐步兴起,在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和非的场合中频繁被提及。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热潮的迅速兴起,许多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对智慧城市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人们对智慧城市的界定中,有的侧重于“智”,有的侧重于“慧”,而有的概念界定则“智”、“慧”兼顾。“智”、“慧”兼顾界定智慧城市的概念中,李重照、刘淑华认为:“智慧城市是对现代城市治理理念的创新,是在充分合理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基础上,将物联网与互联网系统完全连接和融合;在缩小数字鸿沟、促进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参与式治理,让决策者更智慧地管理城市、环境,更合理地利用和分配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自然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和维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居民生活的质量,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平等。”鉴于李重照、刘淑华对智慧城市概念的界定“智”、“慧”兼顾,综合了智慧城市的特质,笔者在本文中采纳了这一界定。从上述概念界定中可知,智慧城市具有区域性,有着显著的地理区域界线。同时,智慧城市还具有资产性、效益性,其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平台建设、智慧应用系统等作为基础,这些基础性资源具有资产性。运用这些资源的目的在于其具有效益性,全面实现技术上的改造创新、互联互通的融合、城市管理的“智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居民生活质量。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要充分发挥智慧城市建设的效益性,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引领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在城市的特定空间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创新、提升居民生产效益和生活品质。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对于解决经济社会转型中的诸多现实问题、有效促进城市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促进城市管理的高效运作。基于政府行政权威而进行的单项控制和管理方式,导致城市管理的效率低下,“城市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智慧城市建设,创新了城市管理的模式,属于一种协作式的公共管理模式,借助于信息资源、物联网技术融合,通过公共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同服务,从而形成综合服务体系、管理体系。此种管理模式下,社会公众及时获得城市运行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和反映自己的需求,实现市民和公共管理机构之间的“交互式”无障碍沟通,让市民全面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管理效益的提升,保障城市运作系统高效运行。
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智慧城市建设中,要实现物联网、互联网的融合,就必须通过信息技术的创新运用对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经济系统进行智能化的改造。因此,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能够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在城市中的产业规模,提升技术产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比重,通过技术产业的发展反过来促进工业产业、服务业等效益的提高,同时还能衍生出智慧商务业、智慧制造业等新的产业形态,知识和信息的“创新驱动”功能将进一步被凸显,最终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责任编辑:田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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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市经济的绿色发展。党的十八大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行了具有重大战略性的部署安排,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结合党的十八大的安排部署,当前我国推进城市经济的发展,要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减少污染消耗,实现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方向的转变,同时实现生产方式的集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无疑,智慧城市建设中信息要素居于十分重要地位,能够据此挖掘人的潜能、资源的潜力,优化个人、组织的决策,促进循环经济、减少污染,且通过培育具有战略性的“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创造经济增长点,促进城市经济的绿色发展。如下表:
2010年至2013年中国云计算市场规模与增长表 图片来源:IBM.智慧的城市在中国[OL].IBM,2011年。
促进城市民生问题的改善。信息要素的功用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将逐步“膨胀”,能够有效地主导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共资源均等化,改变之前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公共服务不平等的现象,让市民及时全面获取其所需信息资源,有利于促进市民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交通出行等方面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最终促进城市民生问题的改善。智慧城市建设中,将新增较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当前的就业难问题。在智慧城市背景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各种公共服务可谓细致入微,能够较大程度改善市民的生活,有利于缓解家庭空巢化、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缺乏统筹规划。中央政府及其相关部委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但是至今尚未出台国家层面的智慧城市建设专门规划,目前仅有的一些规划也仅仅对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的技术进行了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2014年8月,国务院同意印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主持制定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国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该“意见”同样属于原则性规定,具体规划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住建部、科技部确定的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已经接近300个,许多地方政府亦自行开展了智慧城市建设。目前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许多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仓促上马,却缺乏必要的论证,缺乏统筹规划,随意性较大,一旦城市主要党政领导调离便会“人走政息”。
缺乏地域特色。智慧城市建设以政府为主导,这本身也是合理的。但是,在政府主导下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职能部门通常懒于进行精心的艺术设计,而是以建筑工程设计来代替。实际上,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创造性,中国目前还缺乏可以参照的智慧城市“样板”,缺乏好的经验。因而,政府容易在主导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沿袭以往的所谓“成功”经验,且不同的城市之间相互“借鉴学习”,一旦有上级政府或者上级领导肯定了某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其他城市便“争相复制”,造成智慧城市建设“千城一面”,缺乏地域特色,和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相差甚远,历史的保护和传承、文化的地域特色均无从体现,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造成历史文化的极大破坏乃至毁灭。
缺乏市场导向。在中央政府以及各级政府均十分重视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容易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政绩工程”,花费巨资投入其中,却由于缺乏市场导向而收效不明显,甚至产生许多负面影响。比如,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形象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建设容易体现政绩的项目,注重通过强化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现高科技性,却在较大程度上忽视了民众需求、市场需求。由于忽视了民众需求,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的力度十分有限。同时,由于忽视了市场需求、缺乏合理的市场导向,人们对相关的智慧城市技术研发不够重视,而是存在“重模仿、轻研发”的现象,因为研发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物质成本,引进的技术之核心部分往往由国外相关机构所掌握,存在极大的信息安全漏洞。
缺乏信息整合。资源的整合,尤其是信息资源的整合,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所在。通过信息整合,使城市的人、商业、通信、运输、能源等全部的核心运行系统整合起来,形成“系统的系统”。但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信息资源关乎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从现实情况看,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利用仍是难啃的‘硬骨头’,信息碎片化是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挑战。”这些“碎片化”的信息资源导致了大量的“信息孤岛”、“智能孤岛”,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巨大障碍,亟待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采取措施,在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协同予以整合利用。
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路径
我国政府对智慧城市的充分肯定,结束了人们对是否建设智慧城市的激烈争论,不同行业的人们对智慧城市建设达成了基本统一的认识,目前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正在全面展开,且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努力实现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应从如下方面着手:
突出区域优势地位。当前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存在相互复制而“千城一面”、缺乏区域特色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结合城市的性质特征、功能、历史文化等,突出城市的区域优势和特色。针对“人走政息”而导致智慧城市建设“朝三暮四”、缺乏长远规划等问题,要在充分论证、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制定能够突出区域优势地位的智慧城市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相应的规划应由当地人大按照法律途径表决通过并公布,以法治的路径确保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能够稳妥推进,不因城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变化而“夭折”。智慧城市的建设应该结合当地区域优势而进行,保障相邻城市之间形成专业协作关系,促使相邻城市之间的经济结构实现互补和有序转换。
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当前市场导向不足的问题,导致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由政府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却收效不够明显,且存在“重模仿、轻研发”现象,信息安全漏洞难以完全填补。为此,当前我国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好市场的导向作用,使市场需求真正成为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源动力”,以自由竞争、价格杠杆为手段,让市场“无形之手”充分发挥在城市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发掘创造更多的个性化、多样化的智慧应用,让智慧应用真正发展成为城市新兴产业,实现智慧增长。政府在主导此项建设过程中,必须走出“形象工程”误区,将其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开展,以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在政府主导下,逐步提高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地位,让企业更多地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以市场化竞争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政府城市管理水平和居民生产效益、生活水平。
强化技术研究开发。智慧城市的建设在较大程度上就是新技术的应用,通过物联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对城市资源进行统筹配置、提升城市各类系统的运作效能。在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应不断强化技术研究开发,依托新技术培育新兴产业的发展,让城市成为“智慧中心”、“知识中心”。要通过政策法律手段不断优化技术研究开发的环境,强化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城市政府和相关机构要加强和科研教学单位的合作共同开发研究新技术,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依托技术创新培育新兴产业,不断促进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新的产业集群提升城市产业发育的程度、产业经济的效益。切实加强科技创新研发人才的培养,对不同部门和行业的人才资源进行整合,以鼓励性政策加快智慧城市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对优秀人才给予全方位、高保障的福利激励。
注重信息资源整合。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的信息系统是各自独立的,比如“交通系统”、“城建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等,这些孤立的信息系统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孤岛”再庞大和先进,也是孤立存在的,而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形成“系统的系统”即“大系统”,实现各种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整合划一,只有如此才能为智慧城市建设发挥最大化的效用。为了达到信息整合的目的,必须在技术方面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物流网技术标准。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并在政府主导下将各种“信息孤岛”联结起来,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要注重统筹规划,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前期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规划设计,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进行统筹管理和指挥。
改进城市治理手段。当前我国城市居民急剧攀升,城市各系统超负荷运行,“城市病”越来越严重且集中爆发,改进城市治理手段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就能够从根本上缓解“城市病”,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通过改进城市治理手段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能够从技术的层面上不断提升城市公共设施的运行效率,避免城市的盲目扩充。智慧交通、智慧水电、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能够为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目前的关键在于,要不断改进城市治理模式,以更加高效的人性化、互动式的管理模式发挥智慧技术的功能作用。以城市智慧系统及时反馈居民需求,居民亦可通过智慧系统及时了解城市各系统运行状况而据此作出合理的工作、生活选择,提升城市政府工作效能,提升城市居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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