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曹静)王某虚构合伙投资酒楼骗取女
网友8.8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0多岁的王某是北京市人。2007年12月,王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吴女士。2008年2月至3月间,王某对吴女士虚构合伙投资酒楼,先后骗取吴女士汇款共计8.8万元。取款后,王某将钱款全部挥霍。去年9月,经吴女士报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受审时,王某否认自己诈骗,称吴女士是自愿给他汇款的。然而,公诉机关出示的手机短信内容证实,王某向吴女士虚构了投资酒楼需要资金的事实,且王某妻子的证言称,王某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他的辩解
意见与事实及证据相悖,法院不予采纳。判决后,王某没有提起上诉。
时间: 2024-09-09 0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