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 据外媒(PCWorld)报道,赋予美国情报部门境外监视权的《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将于12月31日到期。这部法律曾引起广泛争议,加上最近美国情报界的丑闻频出,监控和隐私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这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涉及对美国境内居民通信的监控。批评者指出,情报部门在《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的授权下对美国公民的电子邮件、信息和聊天记录进行监视。
国安局承认会对与外国目标通信的美国居民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收集,FBI等机构可从这些收集的信息中检索信息。不过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不为外界所知。
《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授权国安局开展“棱镜计划”和“上游监控计划”等监控项目,2013年被国安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曝光。在3月1日的国会听证会上,弗吉尼亚共和党代表古德拉特(Bob Goodlatte)称美国情报界把第702条视作打击恐怖主义的“最重要工具”。
美国国安局律师April Doss在4月份补充说。702监视项目对美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至关重要。并称其在国安局内部见证了强大的情报信息在支持军队以及检测威胁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据称国安局和FBI能够通过“棱镜计划”访问包括谷歌、微软和Facebook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公司服务器。进而收集视频、音频等相关资料。“上游监控计划”据称涉及国安局对电话和互联网流量的拦截。
监视审批流程
《 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允许美国检察长和国家情报主管授权针对境外人员开展监视并获取情报信息。美国外交情报监视法院会对政府部门监控的目标和执行程序进行审查,并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法定限制以及“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美国国家情报主任办公室(ODNI)表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国安局的监控项目知情。尽管这些公司拒绝与国安局合作。
“702项目”的支持者认为监控是有针对性的,并非所谓的“大规模”监视,不过这与斯诺登的说法相反。长期以来情报界对何为“大规模监视”的定义也不甚明确。
国安局另有一个单独的项目对美国公民的电话记录进行收集,并援引FISA第501条为此辩护。国会在2015年中期通过“美国自由法案”缩减了情报部门对收集元数据的收集计划。
第702条前景如何
可以肯定的是,国会定会以某种形式扩大和延长监督机构的权力。与此同时,许多科技公司和隐私保护团体也在呼吁立法机构对国安局对美国境内外的监控计划加以控制。
大多数立法者认为延长第702条是有价值的。虽然多数民主党人和一些共和党人也谈到了对情报机构监控的限制。
不过鉴于第702条是国安局进行境外监控的主要依据之一,即便是最乐观的隐私倡导者也不认为国会会轻易允许该条款到期失效。
美国公民不满“后门搜索”
虽然第702条禁止国安局对美国境内人员进行监控,不过情报机构还是会在“附带收集”中收集境内人员同境外目标的通信。
这些搜集来的信息被FBI用以搜罗证据,除了最常见的反恐名义之外,也会涉及与恐怖主义无关的罪行。部分立法者想结束这一所谓的“后门搜索”。
外界对“附带收集”的细节并不清楚。2011年立法者曾要求获知受影响的美国居民人数,但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没有给出回复。
境外监控被滥用
除了对美国境内居民隐私的侵犯,隐私权倡导者还指责对702条的境外监控授权遭到滥用。
民主和技术中心的高级顾问格雷格·诺吉姆(Greg Nojeim)说,该条款允许国安局对美国境外的“任何人”进行监控以搜集情报信息,而不仅限于少数嫌疑人。“情报信息”也定义宽泛。
在3月1日举行的听证会上,没有众议院成员谈到监控对美国境外地区人民的影响。反映出美国立法着似乎不太可能在对外情报收集上有所收敛。
针对于此,有隐私倡导者正鼓励欧盟对美国的过度监控进行反制,甚至有可能撤销“欧盟-美国隐私保护”(EU-U.S. Privacy Shield) 。
欧盟委员会明确表示,它会严肃履行审查隐私保护协议的义务。欧盟国家理解一定程度的合理监视,但同时坚持“监视必须尊重人权”。
最近有关监视的争议
最近几周,美国情报界的监视项目再次成为热门话题。3月初,特朗普总统连发推特指责前总统奥巴马在其竞选期间窃听了特朗普大厦。被媒体惊呼为新一起“水门事件”。
虽然特朗普并未给出任何证据,不过外界猜测事情应为国安局在对涉外人员对监视中“误触”到了特朗普的团队。而此类监控通常都由《 外国情报监视法》第702条授权。
几天之后,维基解密公布超过8700份与CIA有关的文档。曝光文件显示CIA有能力使用后门程序对手机、电脑、电视和汽车等智能设备进行监控。
本文转自d1net(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