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下海、搞笑出糗,花样百出的电视真人秀背后,来自同一个推手:韩式综艺。正是这些真人秀强大的“吸金力”和“吸睛力”,各家电视台开始疯抢韩国综艺节目的版权。
从最早《情书》时期直接引进转播,到《我是歌手》的买入版权模式,再到东方卫视的《两天一夜》开始采取联合制作,中国引入韩式综艺节目“进化史”的背后,是“韩流”与中国资本和市场结合方式的改变。
韩国显然也捕捉到了这种变化。在刚刚结束的“2014韩国外商投资周论坛”上,主论坛的议题为“韩流与中国投资”。拉拢中国资本与市场被韩国置于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而“韩流”则成为了最重要的推手。
版权价格翻倍
2012年,《我是歌手》的成功打破了过去综艺节目版权引进中欧美模式一统天下的局面,更多的电视台开始把目光投向韩国综艺节目。
随后,《爸爸去哪儿》《爸爸回来了》《奔跑吧,兄弟》《妈妈咪呀》《花儿与少年》《花样爷爷》《两天一夜》《我的中国星》《明星到我家》《囍从天降》等韩式综艺节目相继亮相中国荧屏。
嘉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制片人曾昶参与制作的《两天一夜》正在东方卫视热播。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韩国的户外真人秀让观众们有机会看到了男神、女神们更为真实的另一面。相比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的拍摄周期短、话题性更强,它已经成为明星提升人气的“利器”,也更受广告商的青睐。
随着韩式综艺节目的走红,其版权引进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韩国SBS电视台前中国区负责人车荣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约从去年开始,韩国综艺节目的版权引进费用开始明显提高,2013年之前的平均价格在1万美元,最近价格涨到了每集1万——2万美元。
东方卫视中心常务副总监鲍晓群告诉本报记者,引进韩国综艺节目版权的整个价格上涨趋势是很明显的,但是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因为具体到不同的节目和不同的合作方式,费用也有很大的差异。
据他称,就综艺节目版权来看,欧美属于技术主义,韩国则是经验主义。欧美的节目版权比较成熟,拍摄手册和制作流程非常清晰、详尽,在买入版权后,欧美的制作公司只需要派出几个节目顾问来指导即可,在操作层面的难度并不大。
“但韩国综艺节目不同,其版权的核心价值在于节目的概念和创意。所以,除了提供版权外,在具体执行时往往还需要韩国制作团队、拍摄团队的参与,才能真正落地,而这一部分费用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了。” 鲍晓群称。
车荣会称,以前中方引进韩国综艺节目的版权都是非常单一的版权直接买卖形式,但最近,韩国电视台或版权方都从单一的出售版权转变为了中韩制作方、演员共同参与及共同投资等更为紧密的合作方式。
“因此,除了前期的版权费用外,有一些项目还会根据合作程度的深浅、合作内容多少,再进行综合收益的分成。例如,通过收视率的上升分配广告收益、海外发行收益、电影等衍生事业的共同合作等。”他表示。
真假版权之争
随着越来越多的电视台加入韩式版权的争夺大战,从去年开始,多个韩国综艺节目的中国版都陷入了版权之争。
例如,去年湖南卫视的《花儿与少年》与东方卫视的《花样爷爷》,以及现在正在播出的江苏卫视的《明星到我家》与天津卫视的《囍从天降》,东方卫视的《两天一夜》与四川卫视的《明星家族的2天1夜》。
上述节目中的《花样爷爷》、《囍从天降》与《两天一夜》均明确表示向韩国的电视台买入了版权,而其他几档节目则称“自主开发”。
某电视节目制作人告诉本报记者,从操作层面来讲,制作综艺节目的壁垒并不高,在国内版权保护体系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模仿和复制的情况在所难免。而目前国内电视台对于韩国综艺节目的版权争执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国内的电视台自己制作的节目与某档韩国综艺节目非常相似,这样就与真金白银购买该节目版权的另一家电视台产生冲突。
二是,引入韩国版权的中方制作公司可能每年合作的电视台不同,而有的电视台在合作结束后继续沿用该节目模式自己制作。
上述制作人表示,因为国内的版权保护体系还不完善,对于电视节目侵权的界定也不清晰,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购买版权的电视台除了报案、发布声明外也没有太多有效的措施。
带动直接投资
最近一两年,中韩两国在文化内容产业上的联动已经从内容合作走向了资本融合。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下称“KOTRA”)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从2012年——2017年,中国文化内容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2%,到2017年该市场规模可达2120亿美元。
正是看准了中国文化内容市场的巨大潜力,车荣会在离开SBS电视台后回到中国创办了金禾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主要通过与韩国文化产业公司合作,在中国制作本地化节目。
而随着“韩流”在中国的持续升温,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资本涌入韩国的文化内容产业。
今年10月,中国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斥资3.23亿元收购韩国电影行业巨头Next Entertainment World公司15%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此前不久,搜狐网旗下的子公司Fox Video也在今年8月宣布向韩国娱乐公司key East投资1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961万元)持股6.4%,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资料显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创始人为韩星裴勇俊。
鲍晓群认为,相比欧美,“韩流”文化更符合中国观众的口味,更容易被中国市场所接受。韩国在文化内容产业方面的创意、人才、技术等优势明显。所以除了综艺节目,未来中韩两国在文化内容领域的合作空间非常大。
据业内人士介绍,围绕综艺节目的版权引进,中韩两地都出现了很多小型公司,提供包括模式代理、节目制作、广告代理等全套服务。不少中资公司也可以通过入股韩国的制作公司进而更好进行版权引进和节目制作。
今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签署了中韩电影合拍协议。根据该协议,中韩合拍影片将在中国市场享受国产片待遇。上半年,中国对韩投资金额约合7.6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670%。其中,文化产业与去年上半年相比实现近20倍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