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浩娇) 今天即将登陆创业板的联建光电,昨天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上市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 公告称,公司在2011年9月29日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22页“(四)主要资质与荣誉”中,披露了公司曾获得“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重点推广单位)”(颁发日期为2010年8月)、“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颁发日期为2004年3月)以及“广东省名优产品”(颁发日期为2010年5月)。 经公司查证,“广东省名优产品”的颁发单位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广东委员会已于2011年5月被民政部依法取缔,因此不具备评奖资格;“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重点推广单位)”以及“全国LED应用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的颁奖单位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虽然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但其评选上述奖项可能会被有权机关认定违反《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认为,对于部分投资者而言,公司曾获得荣誉对其投资或产生一定影响,但此事并不对其上市进程构成实质性障碍,不过,在市场情绪被放大时,有可能对其上市后的股价产生一定影响。 联建光电本次发行价格为20元/股,对应市盈率为38.31倍。首次公开发行184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480万股,公司主营中高端LED全彩显示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分享到:
时间: 2024-09-28 19: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