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互联网+”与“六个坚持”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必须遵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六大原则。
“互联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和发展必然,党的领导是领导人民,党代表的是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要素,人民是决定胜利的力量。人民主体地位,决定着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决定着改革开放的成败;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世界和平发展的保障。《中国共产党党章》确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人民主体地位,党的领导就没有群众基础,就没有党和国家的未来。
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执政为民的本质,人民决定发展,发展为了人民,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做人民之所需,是党和政府的工作核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规划建议的开篇就确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全面小康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是亿万群众共同创造的事业,是人人共享的幸福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为了人民,更要依靠人民。
“互联网+信息惠民”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最好的载体,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普惠化社会公共服务为目标。2014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 46号),旨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以人民福祉为中心,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和协同服务,鼓励市场参与,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80个试点城市在两年多的试点实践中,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诸多领域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各地为了更好地为企业和市民服务,大胆进行了体制机制的创新,简政放权、简化或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和市民提供众多的网上服务或自助服务,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变多张表格为一张表格,变人跑路为数据跑路,变多部门受理、分头审批为一部门受理、协同审批,变多层级管理为扁平化服务等,创造了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典型与范例,取得了极其丰富的经验,深受好评。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还体现在要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民是社会的主体,人民的积极性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活力,人民的主动性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动力,创造性决定着社会发展的速度。
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靠组织、靠宣传、靠调动,如今最有效、最直接、最便捷的当属互联网,党的精神、党的政策、党的号召均可以通过互联网传播,通过大数据可以精确掌握人民群众的动态与需求,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方法与方式进行鼓励和激发,充分释放和发挥人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是践行人民的主体地位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李克强近期提出:不光要国强,更要民富,必须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收入增加,消费必然增加。
“互联网+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一是要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二是要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进行国家或地区行政管理的机构。决策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决策的对错、决策的质量和实施的效率如何,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兴衰成败和人民大众的安危祸福。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这是谋划发展的基本依据。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如何把握科学发展和如何实践科学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是不得不面对的大事,归根结底首要的是把握客观规律,即了解和洞察客观规律。抽样调查是决策前期准备经常采用的方法,抽样调查是一种常用且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样本数量有限,抽样对象偏差等风险,不一定能真实、完整地体现事物的本质,再加上我国地广、人多、发展差异大等,就更加凸显小样本局限性。相对于抽样调查来说,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就有着绝对的优势。大数据具有数据体量巨大(Volume)、数据类型繁多(Variety)、价值密度低(Value)和处理速度快(Velocity)的特性,云计算的无限计算处理能力,配合互联网思维,三者一体就让我们可以将各类看似无关的数据关联起来,几乎覆盖全部样本,最充分、最真实、多维度地体现事物的客观规律与事物内在本质,使得我们可以最正确、最完整、最透彻地了解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客观规律,从抽样调查辅助决策发展到参与决策的全过程中,从辅助工具发展到决策的利器,彻底改变了由于得不到本应得到的充分信息和数据,只能单纯依靠直觉、经验和感性做决策,而导致错误决策率增加,造成资源被错误配置,资金被浪费,使国家和人民受到极大的损失。在互联网+时代,数据为王,无数据就无法预测、无数据就无法决策、无数据就无法执行、无数据就无法考核将成为新常态。
“互联网+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推动各项工作的抓手。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国民经济也已经取得长足发展,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国家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人口众多,资源有限,发展不平衡等始终制约着我国的发展。30多年的实践证明,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办法和路径就是通过持续不断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做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加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的优势,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
当前,中国经济出口高速增长和低成本的两大经济动力时代都已经结束,投资驱动的作用虽然依然存在,但作用力逐渐消退,而碗中创业、大众创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中国的经济正开始进入创新驱动的阶段。“互联网+创新驱动”正日新月异地蓬勃发展,依托互联网的孵化器、创业空间、创客空间等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农村的电商不仅将本村本镇的产品销售出去,而且带动一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起来,带动物流产业发展,使得相当一部分原先远离家乡出外打工的农民,重新回归故里,就近创业,成立了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并连锁起来,注册了商标,形成了产业链,规范化经营。
改革的基础是转变思想、创新观念,要通过互联网充分地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确定方向,激发活力,用新的思维思考问题,新的方法分析问题,新的理论认知事物,新的手段解决问题。以“互联网+改革”认识市场规律、把握市场规律、运用市场规律,通过改革不断完善政府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以经济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互联网+坚持依法治国”。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坚持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是法治,以法治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体系,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 和社会发展 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和全面普法是建立法制体系的重要内容,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但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个别地方甚至还存在严重知法犯法和乱执法的现象,这些问题不解决,依法治国就成为一句空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尊重和体现规律的表现,不仅要注重历史传承、把握发展趋势,还要参考国际准则与惯例,更要在立法的过程中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有法必依”是严格执法必须遵从的原则,执法要公正、要加强执法的透明度,将执法的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每一个社会成员,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认真学习法律和自觉遵守法律,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模范,为建设法制国家、法制社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出自己的贡献。
坚持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互联网+法制”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自觉守法和全面普法的法制体系建立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首先,利用“互联网+”打破以往闭门立法的形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确定为科学立法的必然程序。互联网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以为科学立法的选题、方向、查询国际国内的相关资料等方面提供便利的全方位支撑,所有法律在立法的过程中都通过互联网进行公示和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社会各界都可以参与到立法的程序中,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执法人员利用互联网可以快速地查询相关法律的具体条款及相关案例,实现准确执法,执法信息可以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案情,知晓执法结果,监督执法工作,促进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和透明;社会各界可以利用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和寻求法律援助;互联网更是普及法律的重要途径和利器,通过互联网可以查找到所有法律条文和相关资料、相关案例等。
深入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持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杜绝法外设定权力和随意设定自由裁量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做到依法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在经济领域的立法、执法、守法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尤为重要,“互联网+”不仅可以从转变思维方式、坚定改革理念、开阔视野等方面提供保障,还可以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广泛监督,从以往的完全的客体状态,转变为主体,行使主人的权利。
“互联网+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国际风云变幻,国内日新月异,统筹好两个大局,驾驭好发展方向,掌控好发展速度,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是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了“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迎来了“十三五”发展的新时代。然而,来自国内外的阻力不断,发展的路上困难重重,老问题需要解决,新问题不断产生,我们只有充分运用我国资源、市场、制度等优势,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重视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积极因素,立足国内,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互利共赢和协同发展。
统筹的基础是了解与洞察,特别是在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形势和国际市场时,紧紧抓住稍纵即逝的一切机遇,互联网是不可或缺的工具,大数据和云计算是保障的关键。以互联网思维转变观念、创新方法,以“互联网+”应对变化,抓住先机才能抓住机遇,才能掌握应对的主动权。
“互联网+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中坚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国家是历史的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正确的路线、坚持正确的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才能确保中华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习近平总书记说“打铁还要自身硬”,党要完全承担起领导的重担,自身就必须是一个坚强的党、团结的党、具有战斗力的党、具有凝聚力的党、具有号召力的党、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的党,要想做到这些就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我国发展航船沿着正确航道破浪前进。在后工业时代,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全依靠逐级宣传、学习、讨论等传统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党建工作必须要创新,要适应发展的潮流,洞察世间万象,掌控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很多地区的各级党组织特别注重党建工作的创新,特别是利用信息技术扎扎实实地开展“抓党建,聚合力,促发展,筑和谐”活动。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以多种形式开展“互联网+党建”的党建工作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宣传党建资讯,学习党建知识,收到非常明显的成效。党外群众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了解党的宗旨、党的任务、党的知识,实现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弘扬新风尚,激发正能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参加经济建设的形式多种多样,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也带来了新的考验,需要思考和解决如何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如何将党员管理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