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纪委调查“表哥”至今无下文,人民日报微博评论称官方调查不能没时间表
昨天下午14时许,湖北大学生刘艳峰终于收到了陕西省财政厅寄发的复函。复函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有专家指出,杨达才的个人工资应属于政府信息,申请者可提出行政复议等。对此,刘艳峰比较慎重,昨天下午记者跟他电话沟通时,他表示自己还是跟专家律师具体谈一下再决定。但到晚上9点半左右,刘艳峰作出决定,在自己微博“龙洞主人”上发求助:寻代理律师就公开“表哥”局长工资打官司。
陕西省财政厅祝我学习进步
“呵呵,等了半个月,真的还是等来一个不能公开的答案,陕西省财政厅怎么就不能给个惊喜呢,竟在复函中祝我学习进步。”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拨通刘艳峰的电话,他表示,对于陕西省财政厅的回复不吃惊,早在意料之中,只是没想到拖了这么多天还是给这样的答案。刘艳峰说,按照规定,对方必须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作出答复,而陕西省财政厅是在9月3日收到刘艳峰申请的。
刘艳峰介绍,复函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他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最后还特别祝他学习进步。
刘艳峰将复函原件公布在自己微博上后,引起诸多网友的转发及评论。还有网友称,该好好学习的是陕西省财政厅。对此,刘艳峰表示,这说明有很多网友和他一样关心“表哥”之进展,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还公众一个真相。
专家称公务员工资属信息公开范围
对于陕西省财政厅称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公开范围之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提出质疑,他指出,杨达才的个人工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有问题的。
吕艳滨说,一个信息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就看它是否是法律上所规定的例外或者说不公开信息的范围,对于不公开的范围,一般的理解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还有一些过程信息也是可以作为不公开信息来处理的。“公务员的工资拿的是纳税人的钱,简单地归为个人隐私是不妥当的。具体到杨达才的工资是否要公开,作为公职人员没必要把他的工资作为秘密来保护,陕西省财政厅的答复是很牵强的,它在偷换一些概念。”
吕艳滨说,如果陕西省财政厅坚持不公开杨达才的工资收入,刘艳峰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大学生微博求专家律师指导
对于下一步的打算,刘艳峰比较慎重,昨天下午他跟记者表示,自己想请教相关法律专家之后再做决定,并在微博中发出“求专家律师指导”。
到晚上9点30分左右,刘艳峰更新微博,发出寻代理律师就“表哥”局长工资打官司一文。他在微博中称“我向陕西省财政厅和安监局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今天拿到财政厅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法学学者认为工资属公开范围,可提行政复议或诉讼。希望找到律师给我一些建议,看是否复议或诉讼,并帮我代理求扩散!”
该微博立即引发网友转发与评论,截至昨晚23点50分,已被转发457次,148条评论。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刘艳峰,有网友称“打官司吧,费用我们愿意捐”。还有网友从更深远的社会意义来评价,称“一大学生的探索之旅。他要找寻"表哥"的工资收入。请法律界老师们支持,我们都要学习用法律的方式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用法律来监督官员财产的探索,如能成功,法制社会又迈入了一步”。当然也有网友提出担忧,怕刘艳峰再这样继续下去,会遭遇麻烦。
纪委调查“表哥”不能没时间表
早在8月30日,陕西省纪委就表示已经安排人员调查有关网上反映的杨达才个人问题,并表示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事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如确有违纪或腐败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可时间已经过去20多天,至今没有任何进展消息传出。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昨日发出微评论:官方调查不能没有时间表。
评论指出“或许有人认为,时间是最好的解药,今天的焦点,也许就是明天的盲点,与其处理棘手问题,不如坐等公众注意力转移。然而,如果问题出现后,总没有下文,那么流逝的时光就会成为信任的杀手,不断蚕食政府公信,让老百姓成为"老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