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08日讯三峡新材(600293)8日晚间披露上交所[微博]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存在严重财务舞弊行为。公告称,公司在2011年、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47582万元、1568万元。近期,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度、2012年度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4万元,调减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3万元。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另外,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公司2013年度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4万元,但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披露的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称,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5000万元-6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310%。决定书指出,公司在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时应可预估到有关资产减值、折旧风险,且可将有关会计确认上的不确定性予以披露,但公司并未充分预估风险,也未提前揭示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绩预告最终出现差异较大的情况,其行为明显有失谨慎。对于公司上述行为,上交所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金奎,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尹红、文革,时任董事李伟(财苑),时任独立董事徐长生、梅顺健、殷明发,时任陈永俊、黄永清,时任副总经理罗晓光、黄世志,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光春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时间: 2024-10-25 12: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