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伦敦奥运会比赛日的进行,相关企业的">奥运营销也日益火热,但是就好像非赞助的企业也经常打擦边球进行营销有争议的声音一样,拥有赞助商身份的企业也可能陷入到被指侵权的情况发生。
作为奥运会以及中国奥组委的合作伙伴,宝马公司可以合法的使用诸多的赞助权益,比如在央视投放了大量的广告,在鸟巢以奥运的名义举行了大型的演唱会以及新车发布,由此同时也在网络上进行了相当的投放。
但是,在前几日宝马旗下MINI品牌的官方微博发布的一张图片却有可能非法使用了中国国旗(也有可能非法使用多国国旗),当然,作为国际知名品牌车企有可能已经获得了相关的授权或者有避免陷于侵权纠纷的应对方法。
在讨论宝马是否涉嫌侵权之前可以先来明确一下,企业的官方微博发布的内容算是算商业行为:从目的论而言,企业微博自然是天然具有商业性的,也就是带着比较明显的商业目的的,企业开设微博自然是想要展示、宣传等等——
宝马涉嫌侵权的图片见上图,从图片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中国以及其他几个国家的国旗,不太清楚其他国家的法律对国旗的使用有没有限制,但是我国的《国旗法》和《广告法》对国旗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旗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违反该规定的....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或许,宝马公司有可能以微博内容是非广告行为所以不涉及是否侵权,但是该图片左下角的“奥运五环”标志和“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的字样都很清晰的说明宝马公司此微博内容和图片是企业的商业行为——宝马公司可以使用奥运五环标志和合作伙伴的文字是因为花了大价钱赞助,这是纯商业行为,那么使用国旗自然是商业行为,那么宝马公司使用国旗形象的行为就是非法的。
相关广告管理部门以及新浪网有必须对宝马公司的侵权行为做出纠正以及处罚。
如果如此明显的非法行为不被纠正,那么以后,其他企业也都可以使用中国国旗形象做广告宣传的素材。
有网友说应该没收图片中的MINI作为惩处,这是玩笑话,不过宝马使用中国国旗确实违法了《国旗法》和《广告法》,不知道宝马公司对此有何解释?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口号仅仅是对普通民众和民企喊喊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