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于日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从明年起施行。在18日中国法学会举办的“互联网治理与法治发展”主题论坛上,多位专家表示,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安全等重要内容,对互联网法治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还需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推动现有法律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
网络安全法明确,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威表示,网络时代的诈骗犯罪手法呈现出跨境化、专业化的趋势,给司法机关的侦查、取证和审判带来难题。对此,司法部门要继续深化与相关国家地区打击跨境犯罪合作机制,建立跨境犯罪信息收集、检索、交换、传递等网络资料共享体系。
对于当前多发的网络侵权问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认为,传统的民事立法主要围绕平台的注意义务规定平台责任,忽略了对如何管理用户行为的明确要求。因此,法律对平台的责任设计既要立足网络平台的特性,避免照搬传统模式,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执行成本,且要避免赋予其不适当的行政监管要求。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王红霞则指出,有关互联网经济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的立法规定和理论研究仍然不足。前不久发生的“魏则西事件”,凸显出各方对网络搜索竞价排名究竟是广告形式还是信息检索服务认识不一。她说,以传统经济样态来构建的法律亟需回应社会的创新发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窘境。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出台为切实维护我国网络安全奠定了法治基础,下一步要加快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要理顺网络执法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执法合作,着力解决执法权交叉、执法权限模糊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政府引领,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公民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互联网治理机制,法学界也将组织力量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为网络法治建设提供科学支撑和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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