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经济舆情事业部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一直备受网友关注。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余额总计2.1万亿元。由于归缴纳人所有,如果擅做他用,则有侵犯缴纳人财产权之嫌。另一方面,它又面临贬值的风险。4月9日下午,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召开研讨会,在总结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部署第二批试点工作。网友对此发起新一轮热议。
公积金能否走出怪圈
一边是数千亿元的公积金在银行沉睡,一边是数以千万的公积金缴纳者无缘享受制度优惠,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人群却因买不起房而被制度拒之门外——只能承担缴费义务而享受不到制度优惠。中国公积金制度正在走向一个怪圈:无房的人却在补贴有房的人。不少网友指出,“改革的钟声响起,到底能不能借此走出长久以来的怪圈呢?”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下称《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实施,并于2002年修订。《条例》新修订工作争取在2013年6月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 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其中,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将继续扩大。
扩大缴纳范围,或将提上日程
网友预测,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将得到改善。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确定将会进一步放开。除建设保障房外,住房公积金是否进入资本市场实现增值,业界的争议一直较大。由于涉及到资金安全,这一问题将得到更广泛讨论。
为了规范一些企业逃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情况,《条例》或将出台更加硬性的规定。网友中转发一个数据:去年10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房质询时曾透露了一组数据:当前全国城镇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率为78%,还有22%的职工未缴。而在广大非公企业中,缴纳的比例不足20%。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限定在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至12%,通常由个人与单位各承担一半,这就使一些单位想办法逃避责任。尽管现有政策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但事实上,公积金的缴纳目前仍不能做到全覆盖。
去年年末,住建部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的意见,并得到国务院认可。此后,北京市率先提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强调实现住房公积金由 “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
资金安全问题仍是重中之重
今年年初住建部提出,力争在2012年年底完成全国100个主要城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联网监控,从而打破住房公积金账户仅由属地政府监管的传统格局。这100个城市主要分布在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发达地区,联网监控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公积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
网友指出,上述提法是因为,地方政府挪用住房公积金案件频繁发生,属地化监管的弊端开始显现,“未来中央或将加强这一方面的监管。”此前,全国城镇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直采用属地政府监管的模式,并出现了一些非法挪用的问题。网友举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原主任刘毅腐败案、云南省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琼英腐败案……此外,一些地方对公积金的提取监管不够严格,出现了随意提取公积金,并用于炒房的现象。
“公积金安全问题一日不解决,风波便一日不能平息。”超过四成的网友如是说。公众的情绪被带动起来,焦躁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新政策的良性期待。
(执笔:聂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