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大都钦羡比尔盖茨的财富,可心底里却并不认同他的致富方式,否则微软也就不需要杀番茄以儆效尤了。尽管如此,尽管目前的互联网行业还处于“因为盗版、所以免费”的混乱中,但少数一些先知先觉者已经悄悄地在数字版权上跑马圈地了。
1. 网络游戏
最先因为版权获得收益的是网络游戏。2001年,陈天桥代理韩国Actoz公司的网络游戏《传奇》而成为首富的故事已在坊间广为流传。对于盛大当年的收益,有一句最形象的描述:一举超过了三大门户的收益之和!从此,网游致富获得空前认同,中国网游公司雨后春笋的出现,并诞生了除盛大外的九城、网易、完美、巨人等一批网游大鳄。
最先因为版权面临困境的也是网络游戏。因为版权在别人手中,网游代理商在中国编织的运营网络就可能因为失去代理权而变得毫无价值。果然,2003年,韩国方面因为代理费问题拒绝与盛大续约;2009,暴雪公司拒绝与九城续约,而网易为获得《魔兽世界》的版权支付了约5倍于九城的代理费用。
也许正是因为最早见证了版权的“双面剑”,陈天桥在2004年挥剑上游收购了《传奇》的母公司Actoz,并开始自主开发,而国内其他企业也开始纷纷走向了自主研发的道路,成功者如网易的《梦幻西游》、巨人的《征途》等等。
2. 网络文学
陈天桥似乎在奉行着“不二过”,但也能做到举一反三。2004年,盛大收购国内原创文学网站起点中文网,并成立盛大文学,收购晋江文学和红袖添香两个偏女性化的文学网站,一举构筑了网络文学网站的霸主地位。
网络文学网站曾经是一个赚人气不赚财气的“鸡肋”。榕树下的日渐枯萎,使得起点中文等网站不得不改变盈利模式走上向用户(读者)收费的道路。向读者收取2分钱/千字的费用,并将这2分钱的50%-70%分成给作者,这一模式使得文学网站的定位从媒体转变成为著作权的经纪人、出版商和渠道商,实际上,文学网站已经牢牢地把控了著作权。小说著作权除点击收费之外,还可以改编为电视、电影、游戏等形式。盛大文学控制了网络小说的著作权,就可以滋补盛大游戏的想象力,甚至于有朝一日,视频网站实现向用户收费后,盛大可以通过收购一家视频网站而把自己拥有的小说版权直接拍成影视剧。
空中网也在试图打造属于自己的手机文学平台。近期举办的“手机新文学原创大赛”不单沿用了起点的分成模式,而且针对手机特殊的阅读习惯做出了独特的创新,比如“信手拈来”每段文字不可超过65字,完全是针对短信定制的。
3. 数字音乐
音乐在中国的盗版一直存在,卡带、CD、VCD、DVD,盗版技术可谓与时俱进。MP3播放器的出现,几乎令传统音乐公司面临灭顶之灾。音乐版权的作用最先在彩铃业务上得以体现,未获得授权的SP/CP,移动拒绝为其音乐业务办理接入。而后,QQ空间的背景音乐开始向VIP用户收费——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为了个人空间的个性化,也并不介意为此支付几元钱的费用。
这时,谁拥有更多的音乐版权,谁就能更大的控制互联网音乐。陷入经营困境的华友世纪为谋求转型,开始通过收购的方式控制音乐版权:2005年10月,华友世纪联手华谊兄弟签约张靓颖;11月,华友世纪收购飞乐唱片60%股份,并将其更名为华友世纪飞乐数码音乐,同月,华友世纪投资成立华友数码传媒公司,合并了其在音乐领域的所有投资。12月,华友世纪斥资3500万元战略投资华谊兄弟音乐,同月,华友世纪以410万美元全资收购手机游戏服务商上海岩浆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华友世纪还收购了鸟人艺术、华友金信子音乐等唱片公司。2008 年9月9日,华友世纪宣布正式推出经纪公司,并签下首位艺人李小璐……
一连串的收购还没来得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因为经营困境,华友世纪选择成为别人的收购对象,这一次的主角仍然是本文多次提及的盛大。2009年7月22日,盛大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盛大音乐收购华友世纪约51%的完全摊薄已发行普通股。盛大这一次在音乐版权上圈到了自己的地盘。
4. 网络视频
网络视频从诞生之日起,就是由网友免费上传的。视频网站依靠“惯例”,盈利模式主要靠广告。但随着网络视频的影响日渐加大,版权方的诉讼开始让视频网站们应接不暇,几乎所有独立的视频网站都曾被告上过法庭。
近日,搜狐首次对旗下视频内容做正式的营销推介,并表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方面是因为版权方认识到网络的价值,愿意把更多正版作品投入其中;另一方面,“正版化”逐渐成为视频网站的转型方向。而实际上,“正版化”并没有给视频网站的盈利模式带来根本的转变,而仅仅是增加了成本,所谓“正版化”仅仅是应对一连串的版权诉讼的消极方式。
随着“正版化”,视频网站开始探索盈利模式的转型:优朋普乐将目光瞄向了用户,准备采取5元包月和1元点播的方式向用户收费;而有的网站则采取让PC端的用户将通过看网络广告获得免费视频内容,电视端的用户则通过VOD点播的形式付费看没有广告的精品内容,而手机用户则通过中国移动等运营商来观看付费流媒体的方式运营。也有网站在探索手机端的免费模式———让用户免费观看内容,网站再与运营商按照由此带来的巨大流量提成一点流量费,或者通过手机广告盈利。
通过苦苦探求之后,一旦视频网站肯定了属于自己的商业模式,还有一道比此前的困难更加难以逾越的鸿沟,那就是版权的独占。无人不知垄断的力量,也无人不知热播电视剧会在各地卫视同质化播出。没有独占性的版权,正版视频网站之间进行的仍然是同质化的竞争。
游戏、文学、音乐、视频,目前互联网上应用最广的四大内容,都已面临着版权之争。谁能控制更多的优质版权,谁就有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而处于版权和运营网络的并购案在不久的未来必然频频发生:不是版权收购了渠道,就是渠道收购了版权。在“线上购物+线下配送”之后,互联网行业将迎来线上与线下又一次大融合,只不过这一次事关上游而不是下游,事关数字版权而非需要物流配送的产业。
我们拭目以待!(来源:http://www.net-research.cn/)
辩论:版权和渠道,就像原创和推广,哪个更重要?